1月26日召开青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
林萍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周钧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主任;
杨湧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
王岐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
决定免去:
刘瑞华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主任职务;
刘庆武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室主任职务;
刘少平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新起的提名,决定任命:
闫希军为青岛市公安局局长;
纪家栋为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龙华的青岛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徐国启的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方民的提名,决定任命:
李焕亭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的提名,决定任命:
陶卫东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薇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李存基的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批准:
程宏谟辞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杨光辞去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同庆辞去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林辞去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翟慧格辞去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毛永强辞去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钦利辞去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健辞去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青岛海事法院院长刘亚宁的提名,决定任命:
宋俊文为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
刘长玉为青岛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宋俊文的青岛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