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水清沟河(开封路-唐河路)等河流将于近期进行黑臭水体治理。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我市共有14条被列入黑臭水体的河流,去年有6条已整治完成,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剩余8条河流的整治,确保今年底前城市建成去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招标公告显示,此次进行黑臭水体整治的河流包括水清沟河 (开封路-唐河路)、昌乐河(大港纬五路-入海泊河口)、海泊河下游(杭州路河-挡潮闸)、杭州路河(海岸路-海泊河)等,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地埋式污水泵站、新建污水管线、河底块石重新铺装、河堤修整等工作。
去年2月,住建部、环保部公布了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其中我市主城区黑臭水体12处,即墨市、胶州市各1处,共计14处。截至去年底,已有8处黑臭水体开工整治,包括市北区水清沟河、李村河下游,李沧区李村河中游、楼山河,崂山区朱家洼明渠,西海岸镰湾河,胶州市护城河支流,即墨市西流峰河支流,开工率达到57%。其中,李村河下游、李村河中游、朱家洼明渠、水清沟河、护城河支流、镰湾河6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清淤、截污等整治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加大对剩余湖岛河、杭州路河、昌乐河、海泊河下游,孟家庄河、黑头河、楼山河、西流峰河支流这8处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建设建设、环保、城管“三合一”工作机制,避免“边整治、边排污”和“先整治、再污染”,到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启动验收评估程序,组织监测机构、评估机构对已完工的黑臭水体项目进行验收评估,通过水质监测、公众调查评议等方式,确保整治成效。同时,实行黑臭水体动态整治,定期巡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至202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目标。(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