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青岛交警部门再次公开曝光查处的酒司机,此次曝光的20名“酒司机”是李沧交警部门近期查获的,这也是今年曝光的第5批酒司机。
2月12日晚11时10分,一辆车牌号为鲁B820LN的黑色别克轿车沿黑龙江中路北向南行驶至规划六号线附近时,在夜查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的时候,驾驶员黄某某声称把证放在别的车里,并不在自己身上,并且坚决不肯说出姓名和身份证号。然而执勤民警却看到了车上黄某某的暂住证和一张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来,就在8天前,也就是2月4日下午,黄某某因为酒驾在崂山区被交警查处。在接下来的酒精检测中,黄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07毫克,已经属于醉酒驾驶。
之前酒驾的事还没处理完,这又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到。对于自己如此“不长记性”的行为,黄某某告诉民警,他家住万年泉路上的一小区,喝完酒找了一个代驾开车回家。当行至自家附近的小区时,觉得距离家也不是很远了,黄某某索性让代驾下车,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没走多远,就碰到了交警。黄某某因醉酒驾驶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惩。(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汤臻 通讯员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