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在东海路与惠东路路口,一辆轿车停在马路上,睡在车内的酒司机被叫醒后迷迷糊糊驾车将警用电动自行车撞倒,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目前因为涉嫌酒后驾驶,司机将被罚款1000元记12分。
4日上午9点20左右,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民警正在辖区执行一级勤务,巡逻至东海路惠东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鲁B181**号黑色大众轿车停在路中间,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立即将警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该大众轿车前并上前查看缘由。民警敲击车窗玻璃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发现车内没有任何反应,这一现象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在连续敲击车窗20多分钟后,才终于把驾驶员叫醒。
驾驶员迷迷糊糊的摇下车窗竟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车内的一股酒味证明该司机可能存在酒驾的嫌疑,就在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时,该名驾驶员竟然踩着油门慢悠悠的将前方的警用电动自行车给撞倒了,前车灯当场粉碎!幸亏当时车速不快,没造成人员受伤。在民警的责令下,驾驶员带着一身酒味晃晃悠悠的下了车。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迷糊司机竟然在下车时没有拉手刹,而且档位还挂在D档处!
在返回交警中队的途中,驾驶员崔某某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需要民警架扶着行走。后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崔某某是平度人,3日晚在台东附近的酒店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当民警问其喝到几点时,崔某某一脸疑惑已经记不得了,并且对自己喝了多少、怎么开的车全都一概不知。面对民警质问其是否知道自己将警用电动自行车撞倒了,崔某某惊讶的说:“我把车撞了?我真不知道,我错了!”世上没有后悔药,事情发生不能重演,面对铁铮铮的事实崔某某只能低头认罪。
经过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显示,崔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将受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车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撞倒的警用电动自行车因为前大灯及前部车身损坏,已送至修理厂进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