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北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青岛法院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据了解,2016年,青岛法院共受理消费维权案件298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0%;中院受理消费维权案件32件,较上一年度增长33%,案件涉及食品、农资产品、汽车、化妆品等多个领域。
妥善审理各类消费维权案件
据介绍,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时,青岛法院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司法解释对不安全食品的生产者和明知食品不安全而销售的经营者,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在判令其承担消费者损失的同时,还可以判令其承担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责任,从而有效制裁了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维护了人们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制定“霸王条款”例如:“包间最低消费”、“预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等,人民法院一律认定为无效。
设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
据悉,全市在6个基层法院建立了“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安排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同时开启绿色维权通道,快速高效地审理消费维权案件,方便消费者诉讼。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机,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微博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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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价签低标高结
案例:张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一批瓜子,在结账后发现商家有低标高结的问题(每包瓜子标价4.5元,实收6.5元),消费者要求合理解决。经过调解,每包瓜子还按4.5收取,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表示满意。
点评:对于消费者日常购买物品时,涉案纠纷多为产品标识标签问题,且大部分案件涉案产品单价在5000元以下,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产品包装等证据,按照程序进行维权。
超期会员卡能否使用
案例:林女士在某餐厅办的会员卡,2年有效期。林女士前往餐厅消费时,被告知会员卡已过有效期,需交10元续卡费方能继续使用。但餐厅在林女士办卡时并未告知过期需要交费,因而引起林女士不满,要求不交钱继续使用。经过调解,餐厅统一消费者可以免费继续使用会员卡,消费者表示满意。
点评:对于该类纠纷,消费者应注意办理会员卡时,商家是否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告知,签署相关协议时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审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网购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
案例:李先生在某网站购买了品牌羊毛衫,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李先生找商家协商,商家不予退款。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点评:在进行网络消费时,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要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二是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三是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后,及时以截屏等方式固定产品介绍页面,在与商家交涉时用电商自带交流工具如阿里旺旺等,并保存聊天记录。
联动调解机制调处消费纠纷
案例:2016年初,市北区消费者兰先生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4S店附赠一张指定洗车场的免费洗车优惠卡。几天后,兰先生将车开到指定洗车场洗车时,不料场内自动洗车机清洗滚筒突然掉落,将兰先生的挡风玻璃砸碎,汽车引擎盖也留下了许多痕迹。兰先生立刻找到洗车场负责人要求赔偿,该负责人让兰先生先修车,然后凭修车单据再协商赔偿事宜。随后兰先生在汽车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共花去费用1600余元。当兰先生拿着修车单找到洗车场时,洗车场负责人却以兰先生洗车用的是优惠卡、自动洗车机清洗滚筒是偶然掉落和修理费用“有水分”等为由,不肯报销。
市北院受理案件后,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及时启动“天平110”联动调解机制,联合消保委、工商局共同参与案件调处。经法院于各联动部门的共同努力,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洗车场在支付了1600余元的修车费用后,向兰先生赔礼道歉,并免费赠送一张500元的洗车卡,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点评:本案中,洗车场洗车机滚筒的掉落,是由于洗车场工作人员疏于检修和管理,应该预见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的,不能因此而减免法律责任。4S汽车销售店赠送的指定免费洗车优惠卡,是4S店和洗车场之间的商业行为,不能免除洗车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洗车场因自身设备故障对兰先生的车辆造成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兰先生提供的修车发票经核实准确无误,洗车场应当按照当初的承诺支付修车费用。因此洗车场支付全额修车费用,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是完全应该的,至于赠送免费洗车卡是商家的自愿行为,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