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017年山东招考公务员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2017年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总体情况、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相关具体情况。
2017年山东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7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共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8379名,招考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66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593名、市级机关982名、县级以下机关 6141名。县以下机关招考数量占招考总数的73.3%。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至3月26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2日,公安专业科目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4月23日,面试将在6月中下旬进行,录用工作预计在7月底前基本结束。
其中,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以下机关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公告,公安、审计、地税等系统的招考简章和17市招考公告,将于3月17日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职位、招录政策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017年山东省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诚信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以严肃考风考纪、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应用为重要抓手,全面启动公务员职业准入诚信工程建设,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
一是打造诚信考录环境。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公务员考录中的各类舞弊、违法违纪行为。为严防借用高科技手段作弊,今年在公务员笔试阅卷中增加雷同答卷甄别环节,绝不让有作弊行为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各类舞弊、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视情形给予违纪违规人员本年度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应处理,确保公务员考录工作风清气正。
二是加快诚信记录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将全省范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记入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着力推动地区间、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推进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与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双向交换信用信息。逐步健全个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与各地区各行业形成共同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合力。
三是加大公务员职业准入诚信约束。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信用表现情况,强化个人信用信息的应用,将信用信息作为公务员录用的重要考量依据,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对记入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此,提醒广大报考者能够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公务员笔试、面试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秩序,共同打造我省诚信考录品牌。避免因个人在报考公务员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而对本人将来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二)加大基层政策倾斜力度
针对乡镇机关出现的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
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政策导向,省直机关除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原则上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链。
二是加大本土优秀人才选拔人度。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在继续采取不限工作年限和经历、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降低进入门槛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加大了对热爱基层、了解基层、熟悉基层的本土优秀人才选拔力度。对距离城区较远、空缺人员较多、人员流失严重的乡镇,今年编制专项招考计划199个,面向在当地工作满三年、具有当地户籍的本土优秀人才,重点从乡村、社区、企业等优秀基层人员中选拔乡镇公务员,为乡镇机关补充一批用得好且留得住的干部。
(三)建立面向残疾人招录公务员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和我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15〕21号),积极主动地吸纳残疾人进入党政机关就业,在去年省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招录残疾人公务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政策,指导市以下机关开展了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工作。全省共编制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10个。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考职位。
(四)进一步提升分类分级招录工作水平
按照精准选人用人的要求,为了突出对报考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的测查,我省的公务员考试在申论考试使用A、B、C三类试题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对乡镇机关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加试了“三农”工作基础知识。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公务员分类考试框架,建立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省级统一招录机制,由全省统一确定招录政策、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发布招考简章、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为审计机关深入推行分类招录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具体情况
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了48家省级招录机关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工作,共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663名,招考职位403个,其中含省属公安、监狱、戒毒机关招考一线工作人员462名,招考职位251个。
本次招考工作,按照编制职位、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进行。
目前,48家省级招录机关研究编制招考职位工作已经完成,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招考职位表等本次招考的有关信息,3月17日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面向社会发布。
后面几个环节的工作,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依托网络进行。报名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期间,省级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省级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近几年,我省查处了多起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注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录用资格等事件,考生均受到相应处理。我们提醒广大考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做出予以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一旦发现考生恶意注册、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方便考生咨询本次招考有关事宜,3月20日至3月28日,我省开通了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包括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和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主要承担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环节的咨询服务。对于考生咨询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如何体检、如何考察、什么时候公示和录用等问题,可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可查询招考职位表。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政策的咨询服务。可拨打电话0531-12333,听到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进入人工服务。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报名信息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有关工作的咨询服务。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主要承担本次招考工作中反映省级招录机关有关问题的服务。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本次笔试的考场设在全省17个市,可由考生自主选择。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预计于5月下旬,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届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面试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面试前,省级招录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接近于首次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面试期间,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省级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录用体检工作将执行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是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五)公示
省级招录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