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前帮助一外来务工人员获得交通事故赔偿20万元。
今年1月21日晚八点,司机杨某某驾驶一小型越野车,沿海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海川路、海口路路口拐弯处,将行人李某撞成重伤。交警认定,杨某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是外地来青务工人员,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请求法律援助。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李艳敏为其代理民事诉讼。援助律师为李某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和伤残鉴定、护理期限鉴定申请书,并驾车与李某及家属一起到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李某致残程度十级,护理期限90天。援助律师及时为其变更了诉讼请求,增加了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诉讼请求。
本案经过两次鉴定三次开庭,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援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