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件规章办法年内启动修订
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等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新锋解读《2017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有关情况。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结合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今年《规章计划》确定了13件送审项目和18件调研项目。同时,我市还将在年内开展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
13件送审项目涉及四大方面
今年《规章计划》分为送审项目、调研项目两类。送审项目,是指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并由责任单位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起草工作任务,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本年度出台的项目。调研项目,是指年内需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可以及时提交审查。在计划安排上体现了送审一批、储备一批,以充分利用好立法资源,促进立法工作连续性。
13件送审项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拟修订《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二是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修改《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野生鸟类保护办法》;三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拟制定《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暂行办法》,拟修改《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是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拟修改《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关于调研项目,根据《规章计划》安排,2017年拟对青岛市行政问责办法、青岛市扶贫协作管理办法等18个项目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有助于了解和掌握我市相关领域实际情况和国内外相关领域立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科学立法做好项目储备。
年内开展政府规章集中清理
根据省政府部署和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市年内开展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的重点包括: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以及主要内容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内容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和地方保护措施,以及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的;与国务院、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不一致,以及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与简政放权、中介服务、商事制度等改革要求不一致的;与现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要求不一致的,等等。
开门立法制度不断完善
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30多年来,累计出台规章600余件,现行有效的200余件,这次清理的任务量是比较大的,为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清理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市政府法制办已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快推进,确保规章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据悉,30多年来,市政府不断完善开门立法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现在所有的规章制定项目,除涉密的项目外,必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立和实施了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所有的规章草案均有针对性地征求了基层联系点的意见,运行一年多以来,联系点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全面提升了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民主立法取得长足进步。(记者 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