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应该知道,在《青岛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拒载、议价、途中载客、故意绕道行驶的行为。但就在前两天,市民贾女士就被一位的哥狠狠的闪了一下!贾女士在宁夏路搭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去广州路,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行驶途中竟然被出租司机赶下了车。
5月5号上午,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接到一起投诉,市民贾女士4月28号下午乘坐一辆出租车时,被司机中途赶下车,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但根据贾女士提供的车牌号来看,事发时,并没有该车牌号的出租车经过宁夏路,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贾女士遭遇出租车甩客时,将车牌号的最后一位数记错了。经过多次GPS定位以及路线比对,执法人员锁定了十辆出租车,最终通过贾女士对出租车司机的人脸识别,确定了中途甩客的出租车司机正是车号为鲁UT7103的驾驶员。5月6号上午,该出租车驾驶员来到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接受处罚。
除此之外,还要提醒乘客的是,在乘车过程中,若发生纠纷,要向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违规地点,有条件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录取事发时的视频、音频等证据资料,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