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长沙路18号将建大型住宅区,总建筑面积近47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2200户,配建商业、办公项目,和一处12班幼儿园。另外,根据《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该项目还将设置对城市及市民开放的公共绿地。
长沙路18号
总建筑面积46.79万平方米
据了解,长沙路18号项目位于市北区宁乡路以东、长沙路以南、台柳路以西,东南侧紧邻地铁3号线长沙路站,交通便利,建设单位青岛保利广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保利十九章”。从规划图上可以看到,项目共20个楼座,包含住宅、商业、办公和幼儿园。
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79万平方米,住宅面积28.62万平方米,商业面积4.30万平方米,办公面积2.50万平方米。小区配套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处2000平方米的体育中心。
该项目容积率3.2,建筑密度24.98%,绿地率30.09%。总户数2200户,配建2936辆车位,住宅停车位按1比1配比,商业停车位按1辆/100平方米配比。
配置公共绿地1100平方米
据该项目设计人员介绍,在总体规划上,项目结合基地周边的城市道路,充分利用场地高差及地块内的两条规划路,将基地划分为东西两个组团。东侧组团主要人行口布置于台柳路和德兴路交汇处,街角处设计为一个体量适宜,具有展示性和城市性的小型商业,优化城市街景。西组团利用场地高差,结合过街天桥,优化人行流线,丰富人行体验。
在保持东西组团相对完整的规划空间的同时,兼顾两个地块间的联系和呼应,东西组团均在南北向规划路上开有人行入口,形成对应关系。通过组团大堂的设置,营造仪式感,提升小区人行流线品质。并通过对地块间林荫道的打造,以及在基地西南角设置对城市及市民开放的公共绿地,来营造人文的、开放的、宜居的现代化景观大宅和开放型商业街区。
据记者了解,我市近期试行的《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用地规模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都要配置小型开放性绿地。其中占地面积2万~4万平方米的项目,配置公共绿地面积标准为300平方米;占地面积4万~9万平方米的项目配置公共绿地面积标准为500平方米;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配置公共绿地面积标准为项目占地面积的1%。长沙路1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公示配置的公共绿地为1100平方米。除绿色植被外,还将配套垃圾箱、休闲座椅和夜间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