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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施创业海鸥行动 补贴100个大学生项目

来源:青报网 作者:李莉莉 2017-05-19 14:40:22 字号:A- A+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三年,将在全市实施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大学生创客的“海鸥行动”,力争每年创业培育4000名左右大学生,从中优选100个左右创业项目,并给予场地、资金等扶持。

  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是由市人社局发起,青岛创业大学、各区市、在青高校和创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举办的全程化、全链条大学生创业培育项目。“海鸥行动”重点面向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服务于有在青创业意愿和创业培养需求的其他大学生创客群体。

  “海鸥行动”采用“创客培育+项目选拔+创业提升”的三段式创业培养模式。创客培育采用创业集训的形式,将贯穿在校大学生高校学业全过程,采取“学分银行”和考核制度,每参加1课时赋予1学分,计入个人学分账户。创客培育设置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分别设置三个考核测试环节,每次考核满分20学分,总学分达到60学分以上的大学生可进入项目选拔阶段。集训基地(工作站)设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各在青高校和区市。据介绍,全市每年创客培育预计覆盖4000名大学生。

  根据《通知》,项目选拔将采用创业大赛的形式开展。每年计划从参赛人员中优选约100个优秀创业项目团队。对于选拔出的优秀项目团队,可给予“场地+导师+资金+课程+商机+推广”六位一体的系统创业提升。其中包括,入驻全市各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场地租金减免优惠;按照青岛市遴选优秀创业项目的奖励标准,对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给予奖金,作为创业启动资金。

  《通知》从6月17日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参加创客培育的,可向“海鸥行动”工作站提出报名申请。其中,在校大学生向所在高校或就近高校工作站提出申请,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工作站提出申请。(记者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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