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起一批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包括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车牌号允许终身使用、办普通护照少收费40元等
青岛市民注意啦:7月1日起,一大批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定和新举措将开始实施。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公积金全国联网账随人走、购买商业健康险可抵扣个税、汽车牌号实现“终身制”……这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将走进我们的生活。
新规1
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7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目前,全国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13800多个,其中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陕西等地在辖区内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挂失申报的全国实施,未来挂失的身份证将不能再使用。
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起,青岛同天津、江苏、安徽等11省(市)先期双向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近日,可在青岛异地办身份证的范围扩大至全国大部分省市。
新规2
办普通护照少收费40元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共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6亿元。 《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农药实(试)验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等收费标准。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新规3
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新规4
4S店垄断售车将被打破
今年4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都去4S店。
新规5
部分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保监会等六部门制定了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新规6
股票可能不再人人都能买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投资者保护办法”。7月1日起,股票可能不再是人人想买都能买了。不论你是买基还是买股,在刚刚申请基金、股票账户时,你都会被要求填写一个风险评估表格。这个风险评估表格会在给出投资者的风险类型时提醒投资者投资品风险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风险不匹配的投资,未来可能被严正“拒绝”。
新规7
简并增值税中小企业受益
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从今年的7月1日开始,增值税的税率将发生改变,和原来相比,由原先的四档税率,变成三档税率。这一次涉及到的行业比较多,以前增值税13%这一档是跟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这次下调以后,包括农产品、粮食、蔬菜、自来水、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以及食用盐、图书报纸杂志等,仍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这些减税措施既有对原有措施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延长期限,又有出台的优惠政策,并突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企业的支持。同时,因为居民用的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等以前都是13%税率,这一次税率下降了,生产经营企业的税负下降了,人民群众就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新规8
“史上最严”外汇新政落地
2016年人民币持续贬值,资金外流风险不断加大。去年底,央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该办法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新政实施后将产生五大变化:其一,人民币兑换美元更加麻烦,要明确购外汇用途;其二,7月1日之后每天只能兑换5万人民币的外汇;其三,之后每次汇款只能汇1万美元;其四,大额交易报告由20万人民币调整为5万元,每天购汇1万美元都要进行上报;其五,境外发卡金融机构要向外汇局汇报境内卡在境外单笔消费超1000元的消费。
新规9
买商业健康险可抵扣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辟谣】
车船税要涨?没有的事!
“提醒广大车主们:7月1日起,车船税要上调,过去180元的车船税要涨到360元,360元的要缴纳660元。 ”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微博、微信等平台广为流传。数位读者想要求证:这到底是真是假?
针对网传的7月1日起调整车船税的说法,记者采访岛城相关的保险部门证实“网传车船税调整是假消息。 ”据介绍,2012年1月,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除网传车船税上调外,公车即将免除车船税的说法也在网络流传。记者了解到,公车除警用、军队、武警、领事馆免车船税外,其他公车均需缴纳车船税,不存在减免的情况。(记者 景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