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近日正式公布第二批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名单,经各设区市辖区内建制镇自愿申报,确定高青县高城镇等100个镇为山东省第二批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镇。
根据《关于深化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意见》,各地应统筹政策和资源要素保障,在资金、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为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镇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培育提升产业发展动能,聚力提升镇区空间品质,完善提升设施服务功能水平,创新提升要素配置保障能力,持续深化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十四五”期间,山东部署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遴选100个镇实施重点培育,建立重点项目库。印发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重点项目清单,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举办镇银企对接活动,推介项目总投资分别达925亿元、819亿元。小城镇经济实力、人口集聚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成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