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被告人小萍在法庭上受审(王贵彬 摄)
“既然不能继续爱了,那就依你的承诺,我们一起死。”2012年9月24日凌晨,小萍(化名)将两颗剧毒药丸扔进半瓶红酒中,给自己和男友小孙各倒一杯,双双中毒。
因为小孙不知情抿了毒酒,小萍的殉情成为了犯罪。昨天上午,她因故意杀人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庭审中,她不认罪并喃喃自语,“不是说好了一起死吗?为什么说是我下毒?”
给男友毒酒涉嫌故意杀人
1992年出生的小萍初中毕业后,于2004年从四川来京务工,一直在理发店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9月24日凌晨,小萍将已经分手的男友约到暂住地,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红酒,小孙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对,小萍在喝了她的那杯酒后全身抽搐晕倒。小孙头晕中毒,在给亲友、120打电话求救后,脱离危险。小萍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警方随后在酒中查出了剧毒氰化物。
公诉机关认为,小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小萍着手实行犯罪后,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称案发前告知酒里有毒
听到指控,小萍拒绝认罪,她认为两人之间还有爱,说好了是为爱殉情。
小萍说,两人分手是因双方父母反对,但彼此都深爱对方,曾承诺“如果不能爱了,就一起死”。于是,她决定“死在小孙的怀里”。
事发前晚11点多,小萍给小孙发了条短信,“你来见我”。之前,她已经从养狗的干爹处取得两颗用来毒狗的氰化物毒药。
凌晨,收到短信的小孙如约而至。
小萍说,喝酒前,她问小孙,“酒里有毒你还敢喝?”小孙说,“怎么不敢,我也不想活了。”后来给小孙斟酒时,小孙喝了一口,被小萍一把夺下。
小萍的说法没有得到任何人印证。“我想杀他,不至于选这种方法,我真的告诉过他。”小萍解释说。
辩护人认为,小萍不认罪是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不是认罪态度不端正,又因其以自杀为目的,不积极追求杀人后果,希望法院酌情处罚。
公诉人当庭建议,给小萍的量刑在3至5年。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刘洋)
诉说
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这个错误
我们这段感情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都是因父母反对而分手,又因深爱而殉情。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段感情。小孙比我小1岁,这也是双方父母极力反对的原因,他们都说“他太小了”。
我们学历不高,我是单亲家庭,15岁来京打拼。小孙浙江人,父母在顺义某村里开超市,他毕业后给家里帮忙。
2011年10月,小孙通过手机QQ“陌生人”功能联系了我。我们开始只是普通网聊。有一天,我在村里一家超市买烟时,和员工吵了起来。后来,小孙在QQ上说“有一个女孩和我吵起来了”,这时,我才知道和我吵架的人原来就是小孙。
我们关系迅速升温。10月26日,我们同居了。
小孙把和我交往的消息告诉了父母,但遭到强烈反对。矛盾激化时,小孙被父母锁在房间里。
因为顶不住父母的压力,我曾几次提出分手,但都无法分离。直到有一天,小孙说父母让他回浙江老家办护照,要送他出国。这时,我才觉得恋情无望,于2012年9月正式分手。
我并不是想要故意伤害他,我没想到会有这个严重后果。当我在医院睁眼醒来时,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当时,他站在病床前说,“老婆你别怕,有我呢。”被公安抓走时,我还收到他发来的信息,“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既然这个错误一定要有一个人承担,那我来承担吧。我们今后将成为路人,但我相信“爱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