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女大学生向男友提出分手,男方不满,竟将其挟持至宾馆连续强奸三次。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经查,女子王某系在校大学生,与前男友牛某分手后,牛某仍对其纠缠、骚扰,稍不如意便殴打王某,特别是王某找了新男朋友后更加变本加厉。
2013年4月20日,为了躲避牛某,王某决定同新男友一起去福建,但不知何故被牛某知晓。当日上午7时许,牛某将王某挟持至旅馆进行殴打,并连续强奸其三次。中午12时许,牛某在王某的再三恳请下去买避孕药,为了防止王某逃跑,牛某带走了王某的衣服、手机、钱包等物,王某裸身出来,向隔壁房间的客人借手机报警。
经鉴定,王某阴道内检见牛某的精子,其外伤构成轻微伤乙级。(记者 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 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