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讯 清明节是民众扫墓的重要时刻,却有人乘机和小三偷情?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曾任台湾新北市某高中家长会前会长的男子,和一名家长会的女家长发生婚外情,去年清明节,男子趁家人扫墓时和小三在自家偷情,事后妻子调阅监视器发现愤而提告;这对偷情男女各被判处6个月徒刑、可缴罚金18万元(新台币,下同)代替拘役。
据调查,该名男子姓林,家中经营银楼,他本是新北市一所私立高中的家长会前会长,之后与一名已婚的连姓女会员发生婚外情。去年3月起,林男便常趁店内晚间打烊时和连女幽会,甚至在去年清明节当天,索性暂停营业一天,直接约连女到店内偷情。
事后林妻接获朋友密报,调阅监视器画面,果真发现丈夫和连女偷情的过程,愤而怒告连女通奸,连女丈夫也提出相关照片和关键录音,同时对2人提告。
林男和连女在侦查时都否认通奸,直到法院审理后才坦承奸情,但2人都会未获林妻和连女丈夫的原谅与和解,法院最后依通奸罪判处2人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