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16日电 16日,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彝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检察机关提请公诉的被告人向某红故意杀人(未遂)一案。庭审现场,受到暴力伤害,疤痕满身的王某彩向法官求情轻判,法官表示将给予考量。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向某红与被害人王某彩系夫妻,2013年4月16日凌晨3时许,王某彩与向某红因琐事在租房处发生吵闹,向某红遂产生杀害王某的想法,随即手持菜刀,砍击王某颈部、双手腕、双脚踝等部位后逃离现场。王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为重伤。
当天审理过程中,王某彩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但当进入法庭看到被告人向某红之后,2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改成了10000元,这10000元是夫妻借给王某彩弟弟的债权。同时,还向法官请求从轻判处向某红。
向某红面对妻子,不时用纸巾擦拭眼角的泪水,希望妻子多回家看看两名年幼孩子。
法官表示,在合议时会充分考量王某彩的请求。因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乐华方 谭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