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男市民董某无意中踢死了同居女友的爱犬,女友怨而提出分手,不愿分手的董某掐死了女友后喝农药自杀,服毒后突然惜命的董某到一家药房买解药,被人送到医院救治脱险。董某亲属代为赔偿后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今年7月9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两罪并罚判处董某死缓。
今年36岁的董某,是普兰店皮口镇人,离婚后通过网络聊天于2012年11月认识了中年女子朱女士(化名),朱女士离婚与女儿生活在一起。董某与朱女士经过网聊以及接触后渐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朱女士经常开着一辆长城吉普车到董某家,两人常在一起住。朱女士有条心爱的泰迪狗,她待爱犬如同家人,感情很深。
2013年9月14日,董某踢了一脚泰迪狗,由于力量大将小狗踢出老远,泰迪受重伤,死了。朱女士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对董某产生了极大的怨气。当年9月16日夜里11点多,朱女士来到董某家,提出分手。
董某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劝说了女友多时,见朱女士去意已决突然起了杀心,他想既然生不能在一起那么就一起死。两人动手撕扯了一阵,董某用两手使劲掐住朱女士的脖子约20分钟,看到女友不能动弹了,怕女友不死的董某又用透明胶带把她的鼻子和嘴缠绕了三圈,又用一条塑料绳缠住她双手。接着董某进行了奸尸。
作案后,心烦意乱的董某开着朱女士的车乱转了一通。次日中午,董某买了敌敌畏农药在车内喝下,农药下肚后董某突然有了惜命的想法,开着车到附近药房买阿托品,女售货员拿药时,董某说自己服了敌敌畏,女售货员和一名男路人将董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在医院用手机报警。
经抢救,董某脱险。当地派出所警察赶到医院询问董某姓名,董某最后说出自己姓董,是皮口镇人。当晚,警察通过破锁工具将董某住宅门打开,刑警及刑侦技术人员勘验了现场。
经法医鉴定,朱女士因口鼻被封及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董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表示谅解董某,请求法庭对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不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董某认罪。法庭认定董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董某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由民间矛盾引发,董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市中级法院于7月9日一审判决,董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犯侮辱尸体罪,判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