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过六旬的小学代课教师,竟将“魔爪”伸向自己的女学生,对她们进行性侵。这些受害学生最大的11岁,最小的才8岁。他就是61岁的阳新县白沙镇某村小学代课教师马某。7月25日,黄石市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7年。
该案才宣判完毕,另一起阳新代课教师性侵女童案又在同一审判庭开审。黄石市中院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黄石地区发生猥亵儿童案7件,2014年以来已发生2件,其中教师已成为高发群。
代课教师性侵4名女童,最小才8岁
当天,身着囚衣的马某被带上法庭,他身体佝偻,面容苍老。宣判中,他一言不发。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马某于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多次将本校四年级3名女生(其中两名为10岁,一名为11岁)带至自己的办公室或家中实施性侵,同时还利用学生到办公室拿书的机会,猥亵本校一名二年级女生(年仅8岁)。
法院查明,马某经常以蜡笔、毛笔、彩纸等学习用品引诱女学生。一名受害学生说,马老师基本上每周都要把她叫到办公室性侵一次,有时还叫来两位女生一起。后来她转学了,马老师还写了几封信给她,叫她去家里玩,说家里有好多好吃的东西,但她没去。
据马某自己供述,他是事发学校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和班主任。涉事学校的校长说,马某1986年开始在学校任教。2013年12月29日,校长听说马某有作风问题,次日找他谈话,他承认看过女生私密处。
马某的辩护律师马启福告诉记者,马没有老婆,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成年。马是民办教师,高中文化,案发前正准备办理退休。据马的家人介绍,马平时看起来很老实,做事很认真,案发前,家人都没发现其恶行。
受害者均为留守儿童,家属发现后报案
主审法官介绍,4名受害者均为留守儿童。一位受害者的姨妈介绍,孩子的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孩子交由她照顾。她听说孩子经常一个人在教室发呆,有时自己抱着头哭,说头痛,而且经常告诉她自己小便时尿道痛。在其追问下,孩子才告诉她,马某跟其发生了性关系。孩子的舅舅得知情况后写书面材料向警方报案。
2013年12月30日,阳新警方驱车前往事发地调查时,马某否认自己对学生实施性侵。但事实不容抵赖,次日,他因涉嫌强奸罪被阳新警方刑拘。今年1月22日,马某被逮捕。
黄石市中院认为,马某作为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教师,利用师生关系,多次性侵不满14周岁的3名幼女、猥亵1名儿童,情节恶劣,且犯罪对象为农村留守儿童,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对其作出判决:马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两起教师性侵女童案同天开庭审理
上诉案件刚判决完毕,阳新县洋港镇某小学25岁代课教师柯某性侵女学生案(本报曾报道)接着开庭。此次开庭的是民事部分,刑事部分已于7月2日在黄石市中院开庭。
在论坛上,一名受害者家长发表于去年11月21日的帖子依然存在。柯某性侵的4名女生中,包括这名家长的女儿和侄女。在帖子中,他强烈控诉了柯某的罪行。
开庭当天,这名家长从务工地温州赶回来。他说,在民事部分,4个受害家庭都没起诉柯某,因为只想让他判重刑。他们起诉的是小学和阳新县教育局,每个家庭索赔69万元。庭审中,双方没有谈拢。
一名受害者的爷爷说,性侵事件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她们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不喜欢讲话。受害人家长说,他想给两个孩子转学,换个环境,但又没有这个经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