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岸区城管委燃管办联合新村街办事处、公安消防、交通大队等部门组成的40余人联合执法队伍,端掉赵家条北村126号的非法燃气点,共查获“黑气坛”58瓶。
近日,市民举报称,田园广场附近每天有人运送“黑气坛”,怀疑此处有非法燃气经营点。江岸区城管委燃管办通过连续三天的蹲点摸排,最终发现非法燃气点地处二七新村插花地带,毗邻京广铁路沿线、紧挨一在建工地,其周围仅有五六栋私房,极为隐蔽。
执法人员发现,在不足40平方米的住宅内堆满了燃气钢瓶,几乎无处落脚,其中大部分是超期服役和螺丝瓶等非法钢瓶。一张桌子抽屉内,执法人员发现几本记录有销售用户信息的台账和一些送气名片,当事人罗某无法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
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执法人员还在房间床头及床下发现20余瓶灌满气的钢瓶,罗某相当于每天枕着“炸弹”入睡。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销售瓶装液化气的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通风、储存、应急救援等条件,且在燃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同时,合法的燃气供应点按标准最多存放28个14.5公斤的钢瓶,罗某相当于在自己的房子里囤积了2个燃气供应点标准量的“黑气坛”。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区城管委燃管办已对查获的“黑气坛”进行暂扣,并将对罗某进行调查处理。(记者 鞠頔 实习生 李思铭 通讯员 顾丹 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