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疯狂盗窃奔驰、宝马、保时捷等豪车的后视镜,然后在车身贴上写有联系电话的贴纸,向被盗车主索取赎金。近日,该两男子分别被三亚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12月起,黄冠书、王少华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在三亚市内专门盗窃豪车后视镜,盗窃得手后在车身贴上写有联系电话的贴纸,如被害人联系,便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收到汇款后告知被盗后视镜藏匿地点。其中黄冠书作案19次,涉案金额62664元;王少华作案17次,涉案金额61274元。两人在三亚市三亚湾路、凤凰路、解放路、河东路、河西路等各主要路段疯狂作案,被盗车辆均为奔驰、宝马、保时捷等豪车。
法院认为,黄冠书、王少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机动车后视镜,实施了盗窃行为;后以诈取钱财为目的,向车主索取钱财,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前后两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符合牵连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于牵连犯罪,应择一重罪处罚,即应以盗窃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三亚城郊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黄冠书和王少华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一审判决后,黄冠书和王少华提起上诉。近日,三亚中院对上诉人黄冠书和王少华犯盗窃罪一案进行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