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男子年纪轻轻,却是法院常客,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还不知悔改,又潜入大学校园,专盗学生的生活费。
王某今年23岁,大专文化。在两次获刑经历后,他又把目标放在大学生宿舍,专偷大学生生活费,连几角几元都不放过。2013年9月2日凌晨两点半,王某窜至海南大学紫荆公寓的三间宿舍进行盗窃,少至7.5元,多至600元,这一次宿舍“搜刮”让他盗得大学生们的生活费共2429.5元。之后,王某继续流窜在海南大学学生宿舍里盗窃学生生活费,3次共盗窃8923.5元。
美兰法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元,并撤销2010年与2011年对王某所宣告的缓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