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与蔡某某的短信交流内容(翻拍)。
因冒充公安警察敲诈按摩店索要保护费,10月23日,彭州男子陈某在青羊区金凤路一茶坊内与按摩店老板交易时,被警方抓了一个现行。据其交代,此前曾在2006年及2010年时,同样因冒充警察敲诈被刑拘和判刑。目前,陈某以被青羊警方已刑事拘留。
女子报警 “警察”消费后索要保护费
今年39岁的宜宾女子蔡某某在成都青羊区金凤路经营一家按摩店,2014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蔡某某来到金沙派出所向警方报案称,今年9月中旬,一个名叫周林的男子来到自己店内消费。消费后,周林自称是成都某分局治安大队的警察,能够帮助蔡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但需蔡某某每月缴纳2000元“保护费”。
期间,周林则对蔡某某进行威胁称,即使是正规按摩店也能让自己手下的警察将店定成不正规的按摩店。他提出,只要蔡某某能够按月将钱交出来,就能为其提供检查消息,避免被查。
2014年9月20日,周林再次来到蔡某某的按摩店消费,之后,蔡某某因担心其不断骚扰,遂在店内交给了周林2000元现金的保护费。并约定每月的20日为交钱日期。
随后的10月20日,周林则向蔡某某发去短信,提示该交钱了。而此次,蔡某某则更加怀疑其是假警察,便要求其提供证件警号等信息,但都遭到周林的推脱。
再次交易 丈夫报警假警察被抓现行
对于蔡某某的报警,因其仅见过周林两面,也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警方无法立案。然而,就在蔡某某报警后的当晚,事情有了转机。
10月23日晚7时许,周林称在金凤路的一家茶坊,让蔡某某去喝茶,并将2000元现金交给他。得知消息后,蔡某某则在此前警方的叮嘱下,要其丈夫一同前往,让丈夫在茶坊外观察,自己进去交钱。
过程中,丈夫更加肯定周林是一假警察并在施行敲诈,遂急忙报警。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周林挡获,并没收钱财。
月薪近万 曾因假冒警察获刑一年半
经警方审查,周林的真实姓名为陈某某,四川彭州人,今年37岁,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某交代,自己是成都一家餐馆的厨师,每月收入算起来也有近万元。
另据警方审查,该男子曾于2006年5月因冒充警察敲诈被金牛区警方拘留15日。后在2010年6月再次因冒充警察,检查营业场所敲诈钱财,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目前,陈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