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1岁的郑某为仙游县郊尾镇人,曾因犯盗窃罪,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3年11月4日刑满释放。2014年4月,刚出狱不久的郑某又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经莆田市检察院起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郑某入狱6年。
据郑某供述,今年4月15日上午10点,其睡醒后就打开电脑浏览黄色网站。看完后,欲火难耐的郑某便想出去发泄一下。郑某随后出门准备乘车去郊尾镇上,这时,郑某看见一个背着粉红色书包的女孩从小学大门走出来。心生邪念的郑某于是上前说了一个地点,希望女孩可以带路。单纯的11岁女孩吴某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同意给郑某带路。两个人走过一片丛林时,郑某就把吴某摁倒在地,实施了强奸。
法院考虑郑某为累犯,被害人系幼女,依法从重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