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网友供图
前天早上,网友“吴思远”在象山论坛上发帖称:早上东陈乡岳头村一山间小路边发生一5岁儿童被烧死事件,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帖子一发出,便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
不到2岁女婴死后遭丢弃焚烧
事发地点在乡村道路边的竹林里。据记者了解,当时有人去那里砍竹子,路过发现了一个小孩子的尸体,而且还有被烧过的痕迹,着实被吓得不轻,马上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随即赶到了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展开现场勘察。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小孩子为何会被丢弃在竹林中,而且还被焚烧过?
对此,记者联系了象山警方。象山警方回复:2014年11月6日上午9时许,我局接报警称:东陈乡岳头村樟树坑边的小竹林里发现一具小孩尸体,并有焚烧痕迹。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调查此事。经走访调查和法医鉴定:该小孩不到两周岁,性别为女,系死后再对其焚烧,已排除他杀可能性,具体死亡原因和小孩身份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引发广大网友一片声讨、谴责
根据警方的回复,女婴为自然死亡,并非他杀。但为何要将女婴的尸体,不仅随意丢弃在路边的小竹林里,居然还要对她进行焚烧?虽然只有当警方确定女孩身份,找到她的父母,以上的问题才一一得到解答,但这个事情在象山早已炸开了锅,尤其是在网上网友纷纷留言,对这样的行为表达了强烈的愤慨、谴责。
网友“小黑明天会更好”说:可怜的孩子,到底是什么原因?
网友“幽晴草”:可怜的孩子,恶魔啊!
网友“资深宅男”:听说是小孩死了,但是火葬场烧不起,于是自己烧了,但是点不着,光把衣服烧了,于是扔深山老林里了。
律师说法
焚烧尸体同样也是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弃活婴,那么就是犯罪行为,也是要判遗弃罪的。那么,如果是婴儿死后随意抛弃了,又擅自进行了焚烧,是否构成犯罪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保。听完记者的介绍后,李律师也是大吃一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这个也太残忍,太不道德了。”
心情平复之后,李律师告诉记者,以上的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就有一种罪叫侮辱尸体罪。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的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很显然将女婴尸体随意丢弃后,又进行了焚烧,已经损害了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
如果是女婴父母做出的行为,是否也属于犯罪?“这个罪的犯罪主体是指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显然也包括了父母,同样是不会允许的,一旦犯罪,也同样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李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搜索了一下,国内好几个地方都发生过抛弃婴儿尸体的事情,很多原因往往是有些家长为了省火葬费而随意丢弃婴儿尸体。
如果是父母的行为,除了犯罪外,这是对孩子尸体处理上的不负责,也是对亲情的一种亵渎,更会遭受全社会的道德谴责。
如果是他人的行为,记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因为实在无法理解这种非人性的行为。(郑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