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们一道从农村来杭州打拼,你在外头捡破烂,我在家里相夫教子……到今天千万资产,你却不珍惜”,杭州拱墅区法院近日审理一起离婚官司,起诉书里,女方是这么描述两人这十年的日子。
两夫妻是老乡,当年一起来杭州。
最早以捡破烂起家。女方说,当时男人整天奔波在外,很努力。十年里,他们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哎,这点真不知道让人怎么说,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都有户口)。
男人的生意越做越大,买了房子,买了车子,是宝马车,当年的“捡破烂”已经变身经营一家某某物资股份公司。钱江晚报记者在浙江企业经营网上查到了这家公司,根据简介,做的是“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但是,男人变了。他不再回家,据女人说,腻上了她小姐妹的女儿,而且两人在去年又生下一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是以离婚。
女方提出,你有婚外情,你是婚姻过错方,我应该多分财产。
官司是调解结案的。对于离婚,男人爽快答应。对于财产,他是这么应允的:儿子归你,三个女儿跟我,孩子们的抚养费统统我负担;房子给你,宝马给你,我再给你300万元补偿款。至于女方说的她所拥有的价值180万元的公司股权,“我们自行协商处理,不需要法院处理”。
女人还有点不放心,根据协商,300万元将在2017年年底前分五次付清,“如果你有一期未足额支付,你必须再另行支付我人民币50万元,并且我要求可以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没问题”,男人爽快答应。
这对年轻夫妻的故事,前半段是励志片,后来当然不能算爱情片。
前两天看一个资料,忘了是哪个国家的学者对“幸福”的定义,他认为财富在构筑整个“幸福”中的占比是10%,而日常中大多数人认为财富关乎幸福的比例应该为90%。
另一个学者画了个幸福曲线图,大致上人们的财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呈现一个抛物线的模样,但是幸福感的抛物线恰恰方向相反,孩提时的幸福是最高峰,四五十岁是低谷。
当然,种种学说,到了亦舒那里,二十年前就总结得刻薄而明了—爱情没了,要很多很多钱也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