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黄某应聘到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仅仅2个月后,她与老板邵某某到滁州市凤阳县出差时,竟被老板“潜规则”。日前记者获悉,邵某某因犯强奸罪获刑。
去年8月份,黄某通过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去年10月24日,她和老板邵某某一同到凤阳县出差。当天中午,邵某某在凤阳县格林豪泰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当晚11时许,邵某某和黄某酒后唱歌返回格林豪泰酒店。当时,黄某准备离开房间,邵某某将黄某拉住并强行对她实施了奸淫。次日凌晨4点多,黄某趁机逃了出来。后来,受害人报警。
上一篇:蓝翔校长之妻举报丈夫 请求审理1.88亿离婚案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