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女司机把油门当刹车成“马路杀手”。东莞的王女士驾驶小轿车时,不慎撞倒逆向行驶过来的电动自行车,惊慌之下误把油门当刹车,将该男子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女士当下自首,并赔偿对方家属获其谅解。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王女士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3月4日11时30分许,25岁的王女士驾驶一辆小轿车,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永信工业区门口驶出S358省道右转弯时,遇一名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省道从深圳往虎门方向右起第一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该路段。王女士未能及时发现对方,致使轿车车头与电动自行车左侧车身发生碰撞,该男子遂倒地。惊慌失措之下,王女士操作不当,错将油门当刹车,该车左前轮碾压电动自行车及该男子身体,小车车头再与在省道从深圳往虎门方向的一辆小客车右侧车身发生碰撞,造成三车损坏。
同月6日,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客车司机不负事故责任。
案发后,王女士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获得对方谅解。(记者 邹柳洲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