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凤阳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男方起诉的原因竟然是两人婚礼举行后三天女方不愿和男方同房,无奈男方提出对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赔偿。
据了解,29岁男子王某和24岁女子李某去年夏天经人介绍相识,王某对李某一见钟情。但李某不是很满意王某,迫于父母的原因同意和王某定亲。在两人相处中,李某总是爱理不理,就在王某打算放弃和她相处的时候,李某突然提出继续相处,并要求尽快结婚。今年夏天,王某家花了近16万元给李某买了辆轿车和3万元金银首饰后,双方正式举办了隆重的婚礼。然而,婚礼期间王某总感觉李某闷闷不乐,他认为也许是李某婚礼劳累了,让王某没有想到的是,洞房花烛夜,李某拒绝让王某碰触,且之后的三天依然如故。李某的种种举动把王某彻底激怒了。双方沟通无果,王某因自己以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所以对李某的一切都挺包容。期间,王某母亲发现在结婚前的几个月李某在帮王某家打理电器城生意的时候偷偷扣除营业款10余万元,当王某和李某理论时,李某的理由是自己开销大。在争论中,李某告诉王某,自己是在父母的逼迫下才和王某结婚,自己对王某是没有任何感情的。鉴于双方举行婚礼后,李某一直不愿意和王某办理结婚证,王某只好以返还婚姻财产纠纷把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了解情况后,积极对二人做了思想工作,然而王某和李某坚决不同意在一起继续生活,最终李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