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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用弟媳身份证生孩子 弟弟不知情惹纠纷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蔡佩琼 2014-12-30 16:01:46 字号:A- A+

    生女偷偷落户亲弟名下,亲弟知道“侄女成女儿”后,将哥嫂告上法庭;未婚生子借用朋友身份证,为谁是孩儿亲妈,最终双方闹上法庭……昨日,记者从宝安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审理多宗亲子纠纷案,原告都是“喜当爹”,只好来法院确认亲子关系。

    嫂子用弟媳身份证生孩子

    在深圳打工的阿艾(化名)没想到自己会和哥哥阿宣闹上法庭。因为小侄女畅畅已1岁多了,直到最近要办理户口,阿艾才知道,小侄女出生证明上父母的名字竟然是他和妻子。

    2013年6月16日,哥哥阿宣夫妻在深圳一家民营医院生育一女儿(取名畅畅)。阿宣夫妻在其女儿畅畅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中使用阿艾夫妻名字作为畅畅的父母。直至2014年5月,阿宣在为畅畅办理户口时,阿艾才知道原来自己“被爸爸”了。

    阿艾要求哥嫂将畅畅《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姓名更换,却被哥嫂以各种理由拖延。阿艾认为,哥嫂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夫妻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生育资格。阿艾只好选择将阿宣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畅畅与阿宣夫妻有亲子关系,抚养权归阿宣夫妻所有。

    宝安法院经审理确认了阿艾所说的事实,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结果,畅畅与阿宣夫妇存在亲子关系。最后法院支持了阿艾夫妻的诉求。

    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建立必要审查制度

    近年来,随着DNA技术的应用推广,因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逐年递增,此类纠纷的法律疑难点也随之呈现。

    法官建议,医院对于出生医学证明要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办案法官在实践中发现一些亲子关系确认的案件是同时对子女的父母均需要通过亲子鉴定以确认亲权关系,众所周知,身为母亲需办理住院手续之后入院分娩子女,而有些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连子女的母亲信息都未经审查而予以办理,这种情况应当予以重视并杜绝再次发生。 (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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