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合作
少林寺全额投资2亿元
灵石县,一个依托于煤炭经济的县城,有众多开着宾利和悍马的“煤老板”。这是个潜在的宗教消费市场。
灵石县总人口26万。灵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裴春生介绍,当地有居士两三千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其他信众。
然而,此前资寿寺的经济效益并不好,主要吃财政。托管之前,当地政府每年给资寿寺财政拨款100多万,用于维护、修缮。资寿寺原来的景点门票是15元/人次,导游是20元/次。2014年1月至6月,资寿寺的门票、功德箱收入总共只有2.7万元。而当地政府投资购买了一套监控设备,花费为260万元。
资寿寺拥有高等级的大型元代壁画和明代彩塑。此前,当地政府曾把资寿寺和王家大院“捆绑”为一个旅游线路,但资寿寺的人气依然不旺。“资寿寺有这么好的东西。利用少林寺的品牌和释永信的影响力,提升灵石的知名度。”裴春生说。
2011年,裴春生认识了少林寺僧人延邦法师。后者当时在灵石县石膏山铁佛寺。延邦法师后来对资寿寺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此后,双方合作提上议事日程。“我只是负责管理出家师傅,把少林寺文化传承好。”目前已成资寿寺住持的延邦法师在电话中没有多谈。
灵石县派人去了少林寺五次商谈合作。
2013年7月21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来到资寿寺。裴春生回忆,释永信对资寿寺的壁画、建筑风格、佛像特别感兴趣,“从内心喜欢资寿寺文化的东西。”释永信的到来加速了双方合作。
按双方协议,少林寺全额投资2亿元,用三至五年完成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灵石县政府负责资寿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负责预留资寿寺周围土地用于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双方约定,少林寺负责修建的文化产业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宗教团体所有。
少林寺如何取得投资收益?“生意还没有谈。分配比例也没有谈。”裴春生说,“现在是建设初期,以后怎么样不能表态。”
根据合同,今后资寿寺所产生的门票收入,寺庙接受的捐献、捐赠,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等收入,全部归少林寺(合同上的乙方)所有和支配,由少林寺用于资寿寺的运营管理,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等少林寺按照规定缴纳。
裴春生解释称,“资寿寺接受的捐赠、门票,不是归少林寺,而是归资寿寺寺院所有。宗教是属地管理。资寿寺的管理权属于灵石县民宗局,僧众参与管理。账目审计、核实都是民宗局负责。如果把寺院挣的钱拿上走了,那就是洗钱了。”
政策探索
昆明古刹少林托管模式
在和少林寺签订合同之前,灵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裴春生去了多地考察,其中一个重要地方是云南昆明市官渡古镇。
2008年11月24日,少林寺与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在少林寺藏经阁签约,约定少林寺将以派驻僧团的形式对昆明四所古刹进行托管,期限30年。这是少林寺首次对其他寺庙进行托管,当时引起轰动。官渡区相关负责人说,托管后有很多人前来考察。
托管后,这四所古刹如今对外统称“昆明少林寺”,变成少林寺的下院。寺庙法讯以昆明少林寺的名义发布。官渡区相关负责人说,如今寺庙运转按协议正常推进。
裴春生等人去了昆明少林寺,了解了合作程序和运作模式。仔细对比发现,昆明少林寺和资寿寺前后两次托管,年限、模式等基本相同。
当年托管时,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政策限制。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由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日的30日前,向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官渡区相关负责人提到,托管之前,当时云南省、河南省两边佛协并没有进行沟通。该负责人介绍,“《宗教事务条例》颁布时还没有托管这样的东西。(托管时)国家宗教事务局给的说法是,这个是探索的新模式,作为一种新生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