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三灶一男子张某杰因妻子抛夫弃女从事卖淫,一气之下去召妓,并在交易后杀害该名女子泄愤。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张某杰被带往刑场执行。
据了解,2012年11月26日21时许,张某杰在珠海三灶镇一店铺买了一把单刃水果刀,当晚22时30分许,他在该镇泰宝新村遇见正在招嫖的卖淫女李某,两人谈好嫖价后来到李某租住地。
在发生性关系之后,张某杰趁李某穿衣时,伸出左手从背后捂住李某的嘴,右手持刀架在她脖子上。李某抓住水果刀抵抗,张某杰则用刀朝李某的右肩部捅了一刀,随后放倒李某后,双腿跪下夹住李某头部,持刀猛割李某颈部,致李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张某杰在现场搜出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离。
据悉,张某杰在警方侦查阶段,供述自己因妻子卖淫而产生仇恨卖淫女的心理。
“她和我生了一个女儿后就跑了,也不管小孩子,连个电话都不给小孩打,”张某杰在供诉时称自己很恨老婆,遂决意杀卖淫女泄愤。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认为,被告人张某杰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应依法惩处。裁定如下: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刑三终字第367号刑事裁定。
当天,在宣读最高法的最终死刑裁定书后,张某杰与家人告别后被带往刑场执行。(记者 邓媛雯 陈彦儒 谭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