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曾借款1.4亿去澳门赌博的浙江省东阳市女子卢晓琴被金华市中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卢晓琴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1岁的东阳女子卢晓琴出生于富商之家,婚后还生了一对龙凤胎,原本过着令人称羡的生活。
2011年,卢晓琴开始前往澳门赌博,而且出手阔绰,仅一年多时间,就输掉了上亿的钱,其中有1.4亿元是问朋友徐某光借的。
金华中院认定,至案发,卢晓琴有7812.947万元的欠款未归还徐旭光。
2014年9月30日,金华中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决卢晓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卢晓琴丈夫卢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
一审判决后,卢晓琴不服,并在法定时间内,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原判。对此,卢晓琴的律师王永杰表示,准备用新证据进行申诉和申请浙江省检察院予以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