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与赵某通过网上交友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但双方因为分歧很快分手,赵某心生不满,便以李女士的裸照敲诈对方28万元,李女士报警后赵某被警方抓获。日前,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害人李女士与赵某交往过程中,应赵某要求,通过微信将自己的部分私密照发给赵某并和赵某进行裸聊。一个月后,两人发生争执而分手。
因对分手心有愤恨,赵某想到自己的手机里还存有李女士的裸照,便想以此相威胁。2014年11月15日,赵某给李女士留言,称自己手里有之前聊天时不雅内容的截图及裸照,要求李女士陪自己一个月,否则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李女士不同意该请求,问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赵某删除照片。赵某遂称可以将照片买回去,一张一万元,并称自己手里有28张照片,向李女士索要人民币28万元,李女士同意先支付定金1万元。4天后,两人约定到某酒店交易剩余的27万时,赵某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判处3到5年有期徒刑。庭审中,赵某表示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吓唬李女士,没想到最后心起贪念,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