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通过跳广场舞认识的男女青年,逐步发展成情人关系。在女子不愿意的情况下,男子将女子强奸。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龙安分局获悉,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4月7日22时许,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接到市民张某报案称,4月5日,张某在龙安区东风乡某村被付某强奸。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当日23时许,在该村将付某抓获。
2014年,龙安区东风乡男子付某和女子张某通过跳广场舞认识,并最终发展成情人关系。随后,张某不愿意与付某继续保持情人关系。与此同时,张某的家属也发觉此事,与付某发生争吵并互相辱骂。付某对此怀恨在心,仍然对张某纠缠不清。
2015年4月5日下午,付某将张某约到龙安区政府门前的广场,二人再次发生争执,付某殴打了张某。4月5日19时许,二人来到付某家中,在付某家的东屋侧间,付某再次对张某进行辱骂、殴打,随后,付某将张某强奸。张某报警求助。
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一个小时后,在广王坟村将付某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