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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斤孩子走失半年成30斤干尸 警方今日尸检(图)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5-04-29 08:12:35 字号:A- A+

殡仪馆认尸。家属供图

  孩子生前生活照。 家属供图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有网民发帖,称其儿子王志强在走失半年后,被发现在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死亡,“孩子伤痕累累、形如干尸”,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信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获悉,王志强为因病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死者家属表示,孩子生前可能遭受虐待。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今日早晨8点将进行尸检。

  网帖曝“饿死人”警方介入

  近日,有网友发贴称:“信阳市救助站将我天真活泼的儿子活活给饿死打死。”发帖人叫王新红,家住息县临河乡柿树村。

  昨天中午12点51分,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网上反映的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救助孩子王志强死亡的情况,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督察、法制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王志强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目前,各项工作正进行中。

  昨晚,本报记者在信阳市一出租屋内见到了死者的父母和其他亲属。父亲王新红和母亲刁秀手握孩子的照片,面色疲倦,母亲不断流下眼泪。据王新红介绍,去年10月2日上午10点,孩子说出去玩会儿就回,但直到晚上都没有回家,“当时觉得孩子可能丢了,开始联系家属一起寻找。”孩子母亲称,孩子今年12岁,智商比一般孩子低,只上过一年学,因为多动,所以一直在家。平时疼爱孩子,事发当天没有打骂过他。10月4日,家人到派出所报警。

  今年4月22日,王新红从报纸上看到救助站发出一则公告并附有孩子照片,随即与救助站取得联系,确认身份。王新红称,当晚9点来到救助站,由于不敢相信孩子已经去世的消息,要求看尸体,“救助站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表示第二天9点才能看。”第二天一早,王新红及部分家属提前2个小时赶到殡仪馆,起初他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的孩子,当看到面前尸体的这两处伤口(左腿有处刀伤,右脚有处烫伤)才确定。“当时一下子就蒙了,孩子的母亲晕倒在地。”王新红指着刁秀左侧额头的伤说。

  家属质疑

  为何尸体皮包骨有疤痕?

  据孩子的堂叔李洪严介绍,23日他们在金山殡仪馆进行尸体确认时发现,“生前90多斤的孩子,皮包骨一样,形如干尸。”

  据李洪严提供的照片显示,王志强脸部、肩部、腿部有疤痕,臀部皮肤破损、骨头外露。家属据此怀疑,王志强生前曾经遭受虐待。

  医院给出“营养不良”的诊断,让家属无法接受。

  警方及救助站工作不到位?

  此外,去年10月4日,他们曾到五星乡派出所报案。老城派出所找到孩子后,未曾帮助寻亲,而是转交给市救助站。同时,救助站接收孩子长达半年,也未曾登报或采用其他方式联系亲属。他们认为市公安部门和救助站工作不到位,希望两方能给予解释,并待事情解决后由政府方面将遗体运回老家息县安葬。

  母亲刁秀表示,孩子智商较一般人低下,但是能准确说出父母姓名及家庭住址,对于官方称孩子对这些情况不明,他们也无法接受。

  对此,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值班室工作人员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去年10月,救助站确从老城派出所接收了一名走失男孩,即王志强。相关书面材料,已经提供给家属。

  至于为何入院、为何不联系家属等情况,该工作人员并未做出回应。

  民政局通报

  找家男孩被送救助站存智力障碍

  昨天下午,信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透露,2014年10月3日凌晨1点58分,老城派出所民警将其送入市救助站。称:“10月3日零时左右,步行街麦当劳快餐店有人报警称有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找不到家……”。救助站值班人员苏世祥、徐国进为其办理了入站手续。入站后经救助站工作人员龚志强初步甄别:受助人存在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交流,不能提供姓名、年龄、住址等详细信息,目测其年龄为12-13岁左右。因正值国庆节假期,为保证其安全,救助站于当日上午8时50分由工作人员龚志强、高阳将其转送至救助站临时寄养点新天伦老年公寓进行临时安置,蔡正红院长负责接收。因无法查清姓名,暂为其编号:天伦247,救助站支付代养费用4000余元。

  2015年1月21日10时,新天伦工作人员发现王志强有感冒症状,口服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遂及时告知救助站。工作人员拨打120将其接入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急诊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医院登记姓名:无名氏,性别:男,年龄:12岁,科室:急诊科,床号:04,住院号:61488。

  1月27日,王志强经治疗后症状好转,返回新天伦老年公寓,由院长蔡正红接收,再次入住养老院,暂编号:天伦298。3月30日,王志强随其他滞留受助人员一并转入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暂编号:罗山088。

  因病入院死时不知名家属“讨说法”

  据信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一名护理工自述在护理救助无名氏男孩期间,“小孩不好好吃饭,我就哄他喂他,给他蒸鸡蛋或冲麦片奶粉,吃些零食补贴,护理人员都很关心他。”3月30日,男孩被迁走。

  社会事务科通报称,3月31日,由于王志强身体消瘦且精神较差,面部皮肤多处抓伤,罗山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及时通知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蒋燕伟、潘文锦、李传艺三人再次将其送至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王志强被诊断为“营养不良、贫血、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疾病。医院登记姓名:无名氏,性别:男,年龄:14岁,科室:急诊科,床号:12,住院号:62650。据医院介绍,4月18日7点50分,王志强在住院第19天突然出现血压、心率下降,神志呈浅昏迷状,光反射迟钝,医院立即给予快速补液等抢救治疗并进行胸外按压。当日8点20分,抢救无效,医院宣布临床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书。救助站累计支付医疗费用5384.23元。

  当天下午,救助站按照救助规程将王志强遗体存放于金山殡仪馆。4月20日,救助站与信阳日报社联系,将死亡公告发至《信阳日报》邮箱。4月22日,《信阳日报》发布王志强的死亡公告,并附有王志强生前照片。

  4月22日19时19分,救助站值班人员胡发利接一男子电话,称其看到《信阳日报》当日刊登的死亡公告后,通过比对照片信息,发现与其子外形相像,要求来站确认。19时40分左右,该男子及家人一行6人来站,称其丢失的12岁儿子与死亡公告上的无名氏未成年人相似。经与救助站受助人员档案信息照片比对,初步确认为其子,并提出次日上午10点到殡仪馆再次确认。4月23日上午,该男子携亲属约20人到救助站,与站内3名工作人员蒋燕伟、朱洪彬、徐国进一起到金山殡仪馆进行尸体确认,其母通过该尸体左腿两处手术后伤痕认定该尸体为其子。家属声称王志强尸体“身体瘦弱,脸部有伤”,认定救助站工作人员虐待其子致死,遂对3名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其间强调他们在孩子走失后曾到浉河公安分局及五星派出所、民权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没有理会。

  孩子曾走失缺有效监护

  信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通报称,经调查得知,其父亲王新红、母亲刁秀、大伯王新建、堂叔王新平、爷爷王尚龙、奶奶张成英系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柿树村张小寨村民组村民,其父母现在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干校旁开有一发廊。

  王志强12岁,患有严重智力障碍,且神志不清,由于缺乏有效监护经常走失。2012年9月1日晚8点左右曾有一次走失,民权派出所民警将其送至市儿童福利院。晚9点左右,民权派出所民警与王志强父母将其从儿童福利院接回,并留下联络方式。

  其亲属承认,由于王志强经常走失,五星派出所及民权派出所部分民警认识王,在其多次走失后将其护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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