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农民工张某向工长索要拖欠的工资未果,借酒劲将汽油泼洒在项目部屋内及工长等人身上,手持打火机威胁。近日,张某因涉嫌放火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张某现年31岁,案发前曾在顺义区南法信某工地打工。他说,工长拖欠他和工友姚某共计3万余元不给。2014年11月6日,他与姚某吃晚饭,他自己喝了三四瓶啤酒。晚8时许,他们来到工地项目部,想问问钱什么时候能拿到。当时,工长和另外两人在办公室,一直敷衍他们,双方发生争吵。
检方指控,张某向工长索要被拖欠工资未果,从工地找到瓶装汽油,泼洒在项目部办公桌、床、地面等处及工长等人身上,手持打火机以点燃汽油相威胁,要求工长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张某随后被人拽出办公室,他与姚某又砸坏了该工地活动板房窗户玻璃共计11块,随后被民警带走。
公诉人认为,张某涉嫌放火罪,其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本案是因索要工资而发,事出有因,建议对张某在有期徒刑11个月至1年6个月的幅度内量刑。张某认罪,称自己很后悔。
据悉,张某被拖欠的工资至今也没拿到。工长联系法官,称自己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没钱给工人发工资。他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张某,并称拖欠工资的事情一定设法解决。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