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景德镇讯 杜树文、胡玉柱、江南都市报记者余文斌报道:7月27日早晨7时10分,景德镇市民王女士到昌江公安分局西郊派出所报警,称女儿被强奸了,一同前往的还有王女士的女儿小玲和其男朋友黄某。不过,民警从她女儿和年轻男子的神态中判断,不像一起强奸案件。
为了彻查案情,民警将王女士、王女士女儿、年轻男子分别隔离询问、取证。经了解,王女士女儿小玲今年已经20岁,与黄某属于恋爱关系,期间已经多次发生男女关系,26日深夜,两人在外面唱完卡拉OK后,黄某送小玲回家,被留宿在闺房。27日清晨,王女士来到房间撞见了不堪的一幕之后,与黄某发生拉扯,随后闹到派出所,王女士硬说是黄某强奸了她女儿。
民警搞清情况后,又让小玲与母亲解释,小玲在母亲的面前承认是自愿的。最后黄某与小玲双方经协商,分手不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