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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孕期作案 律师:怀孕作案可免责系误读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 2015-09-13 09:43:14 字号:A- A+

  监控视频截图

  原标题:白衣女贼去年曾孕期作案7起,律师:怀孕作案可以免责系误读

  一名被称为“全上海都在寻找的白衣女子”,两个月内先后在黄浦、徐汇、长宁、浦东等多个区的商铺内频繁作案,其被监控拍下的偷窃过程近日在网上被广泛转发。

  9月11日上午,上海警方就“白衣女子”系列盗窃案召开新闻发布会。“白衣女子”名叫唐丽,今年23岁,湖南来沪人员,目前怀孕3个月。

  警方发现,仅在去年一年,她就有7次盗窃前科,均被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因为当时她同样处于孕期。警方表示,屡犯率高是孕妇盗窃案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而这样的“恶意怀孕”作案不在少数,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究竟拿“恶意怀孕作案”有无办法?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书鸿称,认为“两怀妇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犯罪后可以免责,是误读,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没事。

  参与了多少窃案?

  这名“白衣女子”被指两个月内先后在黄浦、徐汇、长宁、浦东等多个区的商铺内频繁作案,其被监控拍下的偷窃过程在网上被广泛转发,并于9月10日落网。

  警方昨天指出,唐丽近期至少参与了8起盗窃案。其中,涉及商场内扒窃拎包案件共7起,分别为长宁3起、黄浦2起、浦东1起、闵行1起和涉及徐汇的1起金银加工店被窃案。对这些案件,警方已关注侦查一段时间,并已被列为市局刑侦总队挂牌督办案件。

  据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六支队支队长惠士俊介绍,虽然后来微博、微信上大家关注的是“白衣女子”,但唐丽只是某盗窃团伙的成员之一。这个松散型的盗窃团伙由七八个人组成,之前警方已经掌握照片并落实身份信息的有5人,其中不包括唐丽。此外,该团伙流窜作案,暂住区域在青浦或者松江方向。

  另经调查,唐丽去年一年已有7次犯案记录,且均在上半年集中发生,有的得手,有的因当场被人发现而未遂。盗窃以高价手机为目标,苹果手机居多。

  该团伙以“老乡”为纽带,一般为1至4人联合作案,其中1至2人为“两怀”(怀孕或怀抱婴儿)妇女,其余人员则负责引开店员。

  是不是团伙作案?

  针对网友称警方迫于舆论压力才开始行动,惠士俊解释,自己是挂牌督办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从警方案件侦破的一般程序来说,警方接到被害人报案之后,先要甄别,决定是否立案,然后是一整套内部的立案流程,这些都有工作记录。而此前各单位、各分局刑侦部门的前期工作,已经使警方的大数据平台将这些案件并案侦查,并成立了督办案件的专案组。

  警方在发布会现场提供了一张表格,表格里登记着该团伙成员姓名、手机号码、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因涉及到后续侦查工作不便呈现详细内容,而这张表格在8月底已经形成。

  为何侦破周期如此长?惠士俊称这是流窜作案侦破工作的难点,偶发的案子线索往往比较少,有时候几乎没有。“只知道一个体貌特征,茫茫人海,怎么找?频繁作案,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信息多了,可以通过信息交叉碰撞,并串出新的线索,然后犯罪分子的身份信息、活动轨迹、暂住地区域等等,才会慢慢浮出水面。”

  为何总是穿白衣?

  9月11日下午,唐丽被传讯至派出所接受讯问,她仍穿着一身白衣,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无语。她小声说自己没有结婚,但有一个女儿,是去年怀孕生下来的,目前在老家。还说自己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就没有再读书,因为家境不好。至于为何总穿白衣?她说没有为什么,出门就这么穿的。

  警方介绍,到案后,对唐丽的审讯并不顺利,她对于自己的身份信息并不避讳,但问到案件细节问题就避而不谈。目前,警方相关工作仍在开展中,包括追捕其所在团伙的其他成员。而就在她到案后,其所在团伙已经有成员藏匿消失。

  警方指出,去年她的7次盗窃前科,均被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因为当时她同样处于孕期。像这样“恶意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在少数,成了令人头疼的难题。

  “很多类似唐丽这样的盗窃团伙,只要是女性成员,在实施盗窃时,基本都是处于怀孕或哺乳期。她们对于法律规定很清楚,即便判刑,也会从轻减轻。这也是为什么唐丽在监控设备面前毫不避讳、大肆作案的原因。” 惠士俊说。

  律师:“取保候审不是法外特权”

  究竟拿“恶意怀孕作案”有无办法?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书鸿称,认为“两怀妇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犯罪后可以免责,是误读,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没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潘书鸿律师解释,取保候审只是暂时不予羁押,根据人道主义精神,便于“两怀妇女”行使母亲的职责,但等“两怀妇女”生下自己的婴儿,及哺乳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仍会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潘书鸿补充,我国对于暂时不予羁押的特殊人群,根据法律可以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但不等于就有了法律之外的特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不影响案件侦查和审理。”潘书鸿说,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指定区域活动,跨出区域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审批。监视居住相对要求更高,要求犯罪人在指定居所生活,佩戴“电子镣铐”。

  上海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律师丁俊涛也表示,目前大家对于法律里对怀孕妇女取保候审的条文理解存在误区。“法律说的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这两个词有很大区别。”

  丁俊涛称,通常情况,对于怀孕妇女选择取保候审是执法人员考虑到其本身有很多不便条件,这是兼顾了人情与法理。针对此类犯罪嫌疑人,相关执法机关在执法时是完全有法可依的,只是看执行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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