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许称自己并没签署“病员授权委托书”
一个常见的子宫肌瘤手术,小许却被告知,因“麻醉意外”她永远失去了母亲徐女士。9月15日,49岁的徐女士在浦东南路的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做子宫肌瘤手术,就在医院麻醉科医生对其进行全身麻醉时,徐女士出现声门封闭无法插管,需立即抢救。医院随后请来了南浦医院麻醉科的医生会诊,进行了穿刺抢救而未实施切管,徐女士最终因“麻药过敏”不治而亡。
得知母亲“麻药过敏”,小许质疑手术前医生并未对她进行麻醉药物皮试。在外院专家赶到会诊前,家属提出过转院抢救的要求,也被医院拒绝。昨日院方回应称,无操作规范要求麻醉药物必须要皮试,徐女士对麻醉药物出现过敏反应“很罕见”,目前当事麻醉医生还在正常上班。
检查时:
医生吹嘘技术比红房子好
小许和父母、外公外婆同住在浦东,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但一家三代同堂,日子也过得和和乐乐。母亲徐女士,按计划原本明年50岁退休,平时一家老小的生活起居都由她料理。父亲早年下岗,现从事保安,收入微薄。
9月11日,换乘了两辆公交,小许和母亲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南浦妇科医院检查。两天前,徐女士感觉小腹有硬块,怀疑是子宫肌瘤,女儿便在网上查找妇科医院,南浦妇科医院在某搜索网站的排名靠前。“当时看到这家私立医院的评价有3000多条,而且都是好评,医院介绍写着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亲诊,而且做手术不用像公立医院一样排队,我跟妈妈就决定先去这家医院检查看看。”小许说。
徐女士第一次到医院检查,用去了3000多元检查费,医生当场诊断为多发性子宫肌瘤。医生还表示,肌瘤必须开刀切除。由于这家私立医院不能使用医保,而且医生说手术费用需要1万元,考虑到家庭条件,母女俩有些犹豫。
但医生极力推荐自家医院,称“比红房子等公立医院的技术好,而且可以保证术后不复发”。徐女士也考虑到公立医院做手术要排队,想着能尽快动手术,康复后好照顾家里的二老,最终决定在这家私立医院做子宫肌瘤手术。
手术前:
患者因“麻药过敏”不治
9月13日,手术前两天,小许陪同母亲到南浦妇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按院方要求缴纳12000多元的费用。
手术原定14日进行,因为入院检查时发现徐女士有高血压,院方决定将手术推迟一天至15日进行,并让患者自行外出购买降压药,遵医嘱服用。
13日下午,主治医生找了徐女士单独谈话,并让她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事后小许得知,医生建议母亲把整个子宫拿掉。
第二天一早,护士给徐女士测血压,显示血压已降至正常水平。但负责手术麻醉的医生告诉病人和家属,南浦妇科医院是妇科专业医院,有些设备并不齐全,需在手术当天到邻近的另一家知名三甲医院,再进行一次术前验血检查。并告知家属,如检查结果正常,手术将于15日上午10点进行。当晚,为次日的手术麻醉做准备,徐女士按要求禁食,小许在医院病房陪伴母亲。
9月15日上午,徐女士把小许送到医院门口的公交站,看着女儿去上班。随后,徐女士又在麻醉医师陪同下,在另一家三甲医院做术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血压一切正常,符合实施手术条件。
9点50分左右,家属赶到医院,发现徐女士已于9点15分被推进南浦妇科医院手术室,早于预定手术时间。没想到半小时后,家属就被医生通知,正在接受麻醉的徐女士不行了。
根据院方提供的徐女士麻醉记录复印件,全麻时使用了舒欧亭、丙泊酚、瑞芬太尼等药物。9点50分,徐女士的血压开始持续升高。10点35分,医生通知家属,手术还没进行,麻醉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病人需切管急救,是否同意”,家属同意了。11点30分,家属签署《病危通知书》。11点50分,医院对家属宣布,因“麻醉意外”,患者已临床死亡。
事发后,南浦妇科医院告诉小许,手术中患者出现“麻药过敏”。“之前医生一直跟我们说,这里的医生技术有多好,子宫肌瘤切除是很常见的手术,为什么我妈妈就这样没了?”
小许一直想不通,母亲今年5月份做过一次子宫息肉切除手术,当时也进行了麻醉,并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为什么这次会麻醉过敏,是药有问题,还是医生操作不当?”
事故后:
索赔150万院方不同意
事发后,小许和父亲的情绪几度失控,痛失女儿的外公外婆也一度抱恙。在向医院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南浦妇科医院院长吴英说,家属曾有过一些过激行为,“医院理解家属心情,不予追究。”
吴英说,麻醉意外发生后,医院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卫计委、卫生监督局和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上报情况。
事后,小许和家属曾要求南浦妇科医院赔偿150万元,而院方提出30万-40万元的赔偿。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医调委正从中协商。目前,双方正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还未进入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家属也拒绝尸检。
徐女士生前在医院花费的3000余元检查费和预缴付的12000余元手术费用,医院开具了收费发票,目前没有退还。徐女士的遗体还存放在殡仪馆内,日常费用均由院方承担。
[院方回应质疑]
疑问1
医院为何伪造术前家属签字同意书?
小许拿到一份非她本人签名的“麻醉术前谈话记录”,“在这份谈话记录上,明明白白写着‘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意外,在麻醉前向家属说明’,下面需要家属签字,同意麻醉。上面的名字是我的,但不是我签的。”而在另一份“病员授权委托书”上,小许的名字也被他人冒签。
对此,南浦妇科医院院长吴英表示,关于这两个签名的情况她不清楚,可能是患者本人代替家属签的字。但她也承认,很多到医院就诊的妇科病人都是一个人来动手术,确实存在代替家属签字的情况。
但吴英强调说,术前医生已经多次告知徐女士手术的风险,患者本人已经签署了手术同意书,没有规定一定要有家属同意和签字才能手术。
疑问2
患者术前为何没进行麻醉药物皮试?
小许同时怀疑为何不在手术前给患者做皮试?吴英的说法是,给徐女士使用的麻醉药物,没有操作规范规定必须要皮试。“除非我们已经知道病患是有过敏的情况,但这个患者之前也是用过局部麻醉药进行手术,所以我们不认为她会有过敏反应,但不知道最后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对这种麻醉药过敏是比较少见的,或者说是罕见的。”
一位从业20余年的麻醉医师告诉记者,是否会对麻醉药物过敏,要看病人的体质,业内的确没有特殊措施来预防这种过敏反应,医生一般只能通过询问病史,问有没有药物过敏,有没有对局麻药过敏等。
疑问3
患者声门封闭后为何不切管救治?
抢救过程中,医生曾征询家属,是否同意进行切管抢救,家属同意。但此后一个小多时,直到家属见到患者遗体,都没有看到切管抢救的迹象。前天下午,南浦妇科医院也向记者承认,没有对患者进行切管抢救,至于原因,吴英表示“没办法回答你”,但她随后又透露,卫生主管部门对于实行切管手术有明确的资质规定,不是随便哪个医院都可以做的。
记者了解到,气管切开手术需由耳鼻喉医生操刀,作为一家妇科专科医院,南浦妇科医院的医生基本都是妇科专业。“如果不具备做切管手术的资质,为什么医生还要出来征询家属意见?”小许很纳闷。
吴英告诉记者,徐女士出现紧急状况后,她立马联系南浦医院麻醉科的主任医生,到院会诊。按照吴英的说法,南浦妇科医院成立于2004年,成立之初就与南浦医院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10点05分,我从手术室出来,打电话给南浦医院医务科,邀请专家来医院会诊抢救患者。10分钟后,外院会诊医生到达手术室。当时我们对患者进行了穿刺,但没能抢救过来。”
而家属在手术室外等待的过程中,曾要求将患者转院救治,被拒绝。对此,吴英则表示,当时情况紧急,在抢救过程中不能转院。“我们正在尽一切力量抢救病人,如果能转院,对我们来说反倒还轻松,如果有医院同意接收,哪怕在救护车上出事了,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但我们不能这样做,这样太不人道了,当时也不具备转院条件。”
疑问4
当事医生是否有资质进行全麻操作?
小许还质疑刚入院时,主治医生表示徐女士只要进行局部麻醉即可,为何后来变成了全麻?吴英说,选择全麻是考虑到患者有高血压,并且是多发性子宫肌瘤,从手术的时长和减轻病人痛苦的角度考虑,全麻是最安全的,所以改变了麻醉方案。
无论是家属询问还是记者采访提问,对于麻醉医生的身份,南浦妇科医院始终不愿透露更多信息。但吴英坚称,给徐女士麻醉的医生,是注册在该院的主治医生,有中级职称,可以操作全麻手术。
根据事后的院方调查,麻醉医生对徐女士全麻的药物剂量、浓度以及注射部位、注射途径都是没有违反操作规程。“患者之所以出现不良反应,就是 ‘麻醉意外’,这个结果谁也不愿意看到。”吴英说,目前这名麻醉医生仍在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