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大力士”小偷用手掰开U型锁入室盗窃手机32部
11月2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对外公布一起案例:一名小偷凌晨用手掰开U型锁,在一家营业厅内盗得名牌手机32部、手表四只。不过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坐牢四年、另被处罚金1万元的代价。
2015年6月16日凌晨5时许,杨某骑摩托车从郫县窜至成都市青白江区,想寻找机会进行盗窃。当他骑车路过某营业厅时,看见营业厅玻璃大门被一U型锁锁着。于是,他用手掰开该锁,盗走营业厅库房和柜台内苹果、酷派、三星、小米等品牌手机等共计32部、橘子手表4只,后销赃获赃款耗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94418元。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于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