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正在打水光针。(视频截图由陈女士提供)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虽然脸上的红肿已消退,但残留的“痘坑”还是让原本光滑的脸部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昨天,谈起一个月前的那次微整形经历,新洲一美容院老板陈女士心有余悸。
打完针后脸上开始流脓
陈女士的美容院位于新洲邾城,隔壁声雅大酒店内有一个专门给人打水光针的“微整形医院”,这家机构没有名字,就在宾馆里面租了一间房。这家机构的业务员彭某跟许多美容院都打了招呼,希望帮忙介绍客户。今年9月下旬,彭某来到陈女士的美容院推荐水光针,还鼓动陈女士打一针,只收6000元。
“毕竟也是做美容的,知道这个价格相当优惠,我也想验证下效果。”9月26日,陈女士在宾馆房间内打了水光针,七八天后,她发现“脸部红肿,爆痘,烧得火热。”陈女士立即跟彭某联系,对方表示是正常反应。又过了三四天,陈女士脸肿得越来越厉害,还伴有起泡流脓等症状。陈女士只好到同济医院检查。医生分析,可能是针头或者是药物中玻尿酸的问题。
随后一个月,陈女士一直使用药物治疗,不仅没法去美容院工作,出门也得戴口罩,如今虽然红肿消退,但脸上还是留下了痘坑。
想讨说法对方人去屋空
10月26日,这家机构将6000元钱退给了陈女士,不过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协商出结果。
陈女士说,她到宾馆找对方理论,结果发现宾馆里什么证照都没有。加上对方一直不肯告知公司地址,陈女士觉得对方可能是“无证经营”,并且非法行医。据了解,水光针属于医学整形范畴,没有行医资格是不能给人打的。
10月底,陈女士先后联系了新洲工商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说这家机构并未备案。11月5日,武汉晚报记者与新洲卫生监督所联系,工作人员称,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他们当天就前往宾馆查看,但这些人已经离开,相关设备也不见踪影。如果陈女士发现这些人还在进行微整形,他们将联系几个部门共同行动。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这家机构一位李姓负责人电话,不过对方坚称打错电话,也表示没做过这个项目。业务员彭某则在电话中说,自己现在不做这个生意了,陈女士的事情已经交给律师处理。他承认自己的确没有行医资格,但负责打针的同事有证。
无证医疗美容属刑事犯罪
陈女士给记者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11月2日,一名自称公司负责人的男子曾打来电话强调,给陈女士做的项目叫“科技嫩肤”,可能会有部分东西渗透进皮肤,如果能证明是他们的原因造成脸部的损害,会作出赔偿。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余芬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师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按核准范围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这家机构若无相应资质便从事注射水光针这类医疗美容外科服务,构成非法行医,属刑事犯罪。若给陈女士注射的药物不符合卫生标准,给陈女士造成了伤害,应当赔偿陈女士的损失。但这就要求陈女士举证。
记者从工商部门得知,除了要看美容机构有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的医师资格证,还要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没有“美容外科”等字样。(记者 刘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