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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相约自杀男子服毒亡 女子没喝被控故意杀人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罗付伟 2015-12-25 16:30:50 字号:A- A+

    贵阳一对情侣因感情发生争执相约服毒自杀。男方饮下一杯洁厕灵后身亡,而女方并未饮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该女子涉嫌故意杀人,但该女子庭审时表示她并无主观杀人动机,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46岁的女子唐某,于2014年和丈夫离婚后便和丈夫的堂弟肖某恋爱。两人恋爱期间,一直矛盾不断,经常发生争吵。唐某向公安机关供述称,今年2月4日晚,两人就“是否还要继续在一起”等问题,在唐某租住的黄山冲新村出租屋内产生分歧。2月5日上午,双方矛盾升级,此时男方提出,如果“继续在一起就一起去死”。唐某答应买来农药同时服用,但没买到。

    唐某说,在争吵间隙,她从茶几拿出两个一次性杯子放好,随后从卫生间拿出洁厕灵,分别倒入杯子。肖某当场喝下一杯洁厕灵,约2秒后便开始呕吐。唐某说,男友喝下洁厕灵后就开始掐她脖子,自己则顺手从沙发旁捡起一根长约半米的木棍,敲打肖某头部,棍子折断后,双方打成一团。随后,唐某从茶几抽屉中拿出一把长水果刀,刺向男友。

    据了解,肖某被刺后不停喊救命,邻居闻讯赶来报警。事后,警方将唐某控制,肖某被送往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肖某系强酸性腐蚀性物质(洁厕灵)引起消化道及腹腔严重化学性损伤致死。

    检方认为,被告人唐某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的规定,应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12月7日和12月2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唐某是否涉嫌故意杀人,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唐某自辩称,相约自杀是肖某提出的,而且她没有逼肖某喝下洁厕灵,她并没有主观杀人的动机,不应担责。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罗付伟)

    延伸阅读

    相约自杀 或构成故意杀人

    贵州华顿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分析,相约自杀有多种表现形式。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的,不存在犯罪问题;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死亡而另一方未逞的,未逞者的行为与对方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故也不构成犯罪;相约一方先杀死对方后,再实施自杀行为未逞的,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相约双方同时实施自杀行为,一方未逞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其行为与对方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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