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因售卖玩具枪入狱四年的商贩王国其,在获得无罪认定之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就在本月18号,王国其拿到了广州中院的受理通知书。六年间经历七次审理,案件对于王国其个人和他的家庭都产生了无法逆转的影响,王国其提出了怎样的赔偿要求?获赔可能性有多大?
出狱之后的王国其主要生活来源,是在工地上干活,尽管如今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被受理,面对未来,他依然有些不知所措——过去家中虽然并不算富裕,但王国其有正常收入应对家中正常开支,入狱则一下打断了这个家庭的生活。
2008年底,家住河北的王国其来到广州,最初卖玩具、气球等喜庆用品,生意一直不好,后来才转卖帽子、军鞋等军品,其中包括仿真枪。2009年10月,他去货运站给客户发仿真枪,货运站跟他说货单有问题,王国其回去之后,就被警察带走。王国其的二审律师周玉忠说,王国其案发期间,国家对枪支的鉴定有两个标准,即公安部于2001年8月7号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及公安部于2008年3月1号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后者实施的时候,前者并没有被废止,但是后者的标准要比前者严格得多。王国其被缴获的枪支中,18支被认定为非制式枪。 2010年5月13号,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十年。
王国其回忆,刚进看守所的第一个月,他整天迷迷糊糊,都不知道怎么过去的。在看守所,在监狱,他说自己卖的是玩具枪,没有一个人相信:“卖玩具枪判十年,他们说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绝对卖的是真枪。”
被判刑之后,王国其不断通过司法途径,坚持自己无罪。一审法官曾对他说,这是第一个案例,法官也不知道怎么办。王国其表示自己要上诉,这名法官说他也希望王国其上诉,上诉了以后对判案也是一个帮助。
经过二审、两次再审、改判四年之后再审以及上诉,2016年1月25号,越秀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提出:“从有利于被起诉人的原则出发,王国其案应该适用2001年的公安部的规定,不应该认定涉案的枪形物为枪支。”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尽管如今已经出狱,但是入狱期间王国其和家人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两个孩子中,老大初中二年级就已辍学打工,爱人在广东为案件东奔西跑,年仅12岁的二儿子没人照顾,家里因为这个案件欠下了一大笔钱。这不可逆转的影响,国家将如何赔偿?
2016年1月27号,王国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代理律师周玉忠说,总共要求赔偿67万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金32万,精神损害赔偿35万元,同时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已经向王国其送达《受理请求作出赔偿决定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决定予以受理”。
工作人员表示,法院要实体审理:“就是请求赔偿的事项成不成立、请求赔偿的数额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要经过审理才行。”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说,国家赔偿也是有决定书的,如果决定国家赔偿,那就有一个决定国家赔偿的采纳文书,如果决定不同意赔偿,的话那也有另外一个文书。
王国其的代理律师周玉忠对结果持乐观态度:“这个案件在再审之后,被无罪处理之后,广州中院就是赔偿的机关。”(记者 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