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门口摆着花圈。
这太狠了吧!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恨?会是谁干的呢?
经警察蜀黍调查,违法嫌疑人终于水落石出!天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19寻衅滋事案违法嫌疑人
2016年2月19日傍晚16时56分,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把花圈送到了正在办婚宴的赤城路某酒店门口,但当民警到达现场时,行为人已经离去。
经调查,送花圈的青年男子许甲,福溪街道水南村人,有盗窃、吸毒前科。其朋友许乙(女)于1月28日晚上因琐事与新娘许丙在某酒吧发生打架,造成许丙额头轻微伤。2月7日,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许乙赔偿许丙损失费5000元。许甲为朋友许乙赔偿一事心怀不满,在许丙结婚当日,将一个花圈送到许丙办婚宴的某酒店门口。
城东派出所立即对该案受案查处,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违法嫌疑人许甲,并敦促嫌疑人家属规劝其投案自首。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许甲于2月20日上午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许甲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对其处予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许甲的行为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类似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