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社会 > 正文

陕西一杂志发行站高仿派出所 旁边就是公安

来源:西部网 作者:俞玲 2016-03-04 16:25:39 字号:A- A+

陕西一杂志发行站高仿派出所旁边就是公安(图)

  榆林一杂志发行站“高仿”派出所

    榆林一杂志发行站“高仿”派出所 旁边就是森林公安

    近日,位于陕西榆林街头的一个杂志发行站,因“门脸”高仿派出所,引发网友热议。

    网络流传的照片显示,这个自称是“前卫·警察与法治”的榆林发行站,门脸悬挂警徽,并采用警方通常使用的蓝底白字格调。

    今天(3月3日)上午,记者在榆林市区西南处的草海则村,找到了这个酷似派出所的发行站,但门牌上的警徽已经被去掉。紧邻着的是五金杂货店和饭店等。

    发行站玻璃门锁着,但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屋内摆着沙发、办公桌以及书报架。在墙上贴着的“人事机构图”显示,该机构至少有10人,负责人是个名叫梁某的男子。

    据周边群众介绍,发行站是转租的房子,2015年夏天时装修,“只知道叫这么个名字,但不清楚具体是干什么的”。

    在距离发行站不过十余米处,有个“真李逵”——横山县公安局白界森林警察大队,门脸采用蓝白相间格调,门牌上挂着警徽,以及“森林公安”的中英文。

    对于隔壁发行站的情况,横山县公安局白界森林警察大队的负责人介绍,去年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机构,“还以为是个政府部门”。

    据该大队负责人称,因为是森林公安的职能是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所以一直跟他们(发行站)也没有过业务上的往来。

    网友对于“山寨派出所”的发行机构评论称,这样的“李鬼”是不是也应该严打和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也规定,警徽为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使用、制作、仿造、伪造和买卖警徽,也不得使用与警徽及其图案相类似的标志。

    据了解,榆林警方以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已经对该发行站进行了现场取证,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记者 俞玲)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中石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