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新闻 社区 房产 汽车 财经 旅游 健康 教育 美食 婚嫁 打折 营销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社会 > 正文

男子多次强奸不满14周岁养女 谎称是其自愿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郑羽佳 2016-03-23 08:34:11 字号:A- A+

    京华时报讯 女子阿玲(化名)离异后独自带着儿子和女儿生活,后与男子大亮(化名)交往并同居。在两人同居的4年中,大亮多次强行对女友之女实施强奸。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大亮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35岁的男子大亮于2009年认识女友阿玲,阿玲系离异并独自养育一女一子,其中女儿小美(化名)出生于1999年。2011年至2014年,大亮趁阿玲不在家、接送小美放学、带小美外出等期间,多次强行与小美发生性关系。

    庭审过程中,大亮表示认罪,但辩称自己没有对小美实施暴力威胁,小美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

    据办案法官介绍,大亮与阿玲都是来京打工人员,两人2009年相识。在两人同居的4年时间内,大亮多次强行与小美发生关系,但小美一直不敢将此事告诉母亲。阿玲得知此事后大怒,与大亮分手,并告知大亮不准再找她的女儿。但2014年12月,大亮再次找到小美与其发生关系,阿玲遂拨打电话报警。

    据小美弟弟的证言,他与姐姐独自在家时,大亮会给他钱让他出去买吃的,而他回来后就看到姐姐坐在床上哭。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亮明知小美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强行与其多次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并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记者 郑羽佳)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莫非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