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 为使碰瓷效果“更逼真”,犯罪嫌疑人竟打断团伙成员手臂!去年9月以来,5名湖北籍男子先后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作案多起。咸阳警方对此串并案处理,打掉了一个在陕西、北京等地碰瓷的7人团伙。
两位朋友先后撞伤人
收钱的家属咋是同一人
今年1月23日,在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做生意的黄先生遇到了一件怪事——他的两位朋友一天内“不约而同”骑三轮摩托车“撞伤”骑自行车的行人,而被撞者都是手臂骨折,而且都要求赔钱了事。
黄先生说,1月23日下午6时许,他的朋友李某打来电话,称自已在中山街附近与一辆自行车发生剐蹭,把人撞骨折了,对方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作检查,要向黄先生借2000元私了此事。黄先生应允了,并把钱送到医院。伤者家属是两名湖北口音的男子,其中一人接过李某的2000元,说是出去买药就走了。
黄先生离开医院约1小时后,又接到另一位朋友贺某的电话。贺某也说自己在中山街与他人自行车剐蹭,对方经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骨折,要求赔钱了事,需要借5000元。随后,黄先生又赶到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把钱借给贺某,他看见贺某把钱交给一名湖北口音的男子。黄先生惊讶地发现,这名男子竟是1小时前他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刚见过的两个男子之一。
“难道是碰瓷?”黄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拨打110报了警。
他们把手臂打到刚刚骨折
医生都很难判断是否是撞伤
接到报警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警大队文汇中队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前往上述两家医院。在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门口,经受害人贺某指认,办案民警很快就找到了那两个涉嫌“碰瓷”的男子。
看见民警,两名男子夺路就跑,民警在民院十字附近将其中一人抓获。经审讯,该男子姓全,22岁,湖北恩施人。全某交代后,办案民警很快在咸阳市秦都区某宾馆控制了涉嫌“碰瓷”的同伙龙某(男,36岁,湖北省恩施人)和李某(男,18岁,湖北省恩施人)。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交代了他们碰瓷的犯罪事实。嫌疑人说,他们是同乡,有明确分工。一般情况下,他们会事先将一名同伙的手臂打骨折,然后骑自行车和三轮车发生碰撞,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医院做尿检时,该团伙成员还会用事先准备好的针扎破手指,滴血于尿液里,制造伤害相当严重的诊断结果。
“他们已经有了经验,经常是把手臂打到刚刚骨折,并不很严重。”办案民警说,嫌疑人都是在确定作案前才打断手臂,以至于医生都很难判断是否是撞伤的。
敲诈所得由“老大”分配
被打断胳膊者能多得10%
经审讯,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还交代了自去年9月以来,与舒某、龙某某一起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多次“碰瓷”,敲诈勒索十万余元的犯罪事实。龙某、全某二人还交代了伙同龙某某、张某、刘某等人,2015年4月至8月在北京、河北等地采取同样的作案手段连续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今年3月3日至4月24日,办案民警分别在湖北和北京将犯罪嫌疑人舒某、龙某某、张某、刘某成功抓获。
昨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面对记者的镜头时说,他们一般会选择逆行车辆、无牌车辆或者三轮摩托车进行碰瓷。“这些人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规,更容易给钱。”龙某某说,他们诈骗来的钱会由“老大”分配,被打断胳膊的会多分10%的钱,“我们都年轻,骨折了很快就能长好。”他们一般会利用胳膊骨折期间频繁作案,每天作案两到三起,敲诈金额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昨日,7名犯罪嫌疑人中,5人被逮捕,2人被刑拘。目前,咸阳警方已串并案件40余起,落实10起,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记者 杨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