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绳子和冰块后螃蟹净重只有2330克
工作人员用绳子把螃蟹捆起来 本组图片由华商报记者 佘樱 摄
每年九十月,又到了吃螃蟹的季节,海鲜市场里,一箩筐一箩筐的螃蟹数不胜数。买卖中问题也随之而来:有市民投诉商家缺斤少两,还让买家难复秤,原因是卖家上秤后就会给螃蟹捆绳加冰,美其名曰防乱跑、可保鲜。
市民投诉:买螃蟹被加冰捆绳难复秤
西安张先生一家酷爱吃海鲜,到什么季节,就买什么海鲜。这不,又到了吃螃蟹的季节,张先生从上周起,有空就往炭市街海鲜市场跑,给女儿买些螃蟹、小龙虾回来吃。
9月15日,张先生又去了炭市街海鲜市场,这次他还特别注意,想买了之后复个秤,因为之前就觉得不够分量。“我买了不到3斤螃蟹。想着要复秤,后来看了点别的,也忘记给卖家嘱咐了,结果每个螃蟹都给捆上了绳子,说担心乱跑,然后热心的卖家还给舀了冰渣,说这样可以保鲜。”张先生说,因为经常来,所以也没好意思坚持,就拎着就回家了。
张先生自家有秤,回到家后将冰渣倒掉,解去绳子,再一秤,少了近2两。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这十几块钱就不见了。但他说也有可能是自家秤不够准,希望华商报能够关注。
记者体验:买螃蟹拍照被店家质疑
张先生举报的店家位于炭市街海鲜广场鱻鑫大楼下,是一家名叫文昌海鲜的门店。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前往体验。
店家介绍大一些的螃蟹每斤100元,然后依次每斤90元、65元、40元、30元,越便宜的螃蟹个头越小。老板说,价钱决定了螃蟹的品质,越大的螃蟹,蟹黄就越好,像65元及以下的螃蟹,有些里面的蟹黄是黑的。依照老板的介绍,华商报记者选购了每斤价格为90元的螃蟹。
老板将螃蟹装袋上秤,总共5斤1两,老板说,就算5斤吧,总共450元。随后,老伴和该店的同伴一起为每个螃蟹都捆了绳,防止螃蟹乱跑,然后给袋里加了冰,介绍说这样保鲜。
整个购买过程,摄影记者全部拍照记录,店老板嫌记者侵犯他人肖像,要求记者删除照片,于是,大家一起来到了西一路派出所,说明原委后,派出所民警表示,这是记者的职务权利,并非侵犯他人肖像,是否存在缺斤少两,需要在第三方的见证下进行复秤。于是,一行人来到派出所隔壁的西一路工商所。
复秤发现:5.1斤螃蟹少了4.4两
西一路工商所内没有秤,工作人员临时找来楼下一家茶叶店的电子秤进行。
为了确保该秤的准确性,华商报记者先用一部苹果5S手机放上称重,显示为0.114kg(千克),实际该手机的标准重量为0.112kg,二者相差0.002kg,可以忽略不计,视该秤为一个标准计量的电子秤。先将螃蟹去冰渣带绳称重,显示为2.506kg,随后去绳称重,显示为:2.330kg,二者之间相差0.176kg,也就是说,用于捆绑5斤螃蟹的绳子重量是0.176kg,将5斤复秤后得出净重为2.330kg的螃蟹换算为斤,计为4.66斤。拿5.1斤减去4.66斤,为0.44斤,也就是说,这包螃蟹总共少了4.4两。
老板当时将1两免去,按5斤的价钱收取的费用,每斤90元,总共收取了450元,那么如果换算成钱的话,4.4两减去1两,等于3.4两,折成钱就是30.6元。
现在可以得出结论,5.1斤螃蟹少了4.4两,此次体验购买的实际损失为30.6元。
工商记录:行为构成欺诈要查处 商户认可复秤结果
对于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商户表示肯定没有,市民投诉的店家肯定不是他们家,说记者找错了。可是在等待复秤的过程中,该商户却下楼拿了两个螃蟹欲放进记者买的螃蟹袋子里,被当场发现。
对于最后的复秤结果,该商户表示认可,并在工商人员记录的材料上签了字。
西一路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量具的管理,质监局有专门的计量部门,市场这一现象他们将会向质监部门通报,但缺斤少两的行为已构成了欺诈,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他们将会严惩。
华商报记者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