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判下来两个多月了,但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常亚科依然印象很深。被告人李军是名残疾人,他辩称把牌友张丽(化名)10岁女儿小云(化名)骗走是为了自己养,但证据戳穿了他的谎言。
去年10月16日下午放学时,李军在校门口叫住小云,谎称张丽有事,让他来接她回家。接到小云后,他先带她到了火车站,又将她带回了自己老家河北省魏县回隆镇,随后找了家小旅馆安顿下来。张丽发现女儿没回家,找遍了学校和所有熟人家仍没找到,便报警求助。当晚21时,接案民警带张丽查看了小学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小云被一中年男子领走。张丽认出视频中的人是李军。民警立即让张丽联系他。李军接到电话后,否认见过小云。
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常亚科对案件是拐骗还是绑架有些疑问,于是将案卷退回公安补查李军的作案动机。据补查的卷宗显示:“李军挂断张丽的电话后,扭脸便恐吓小云,让小云不要再想回家,乖乖跟他出去打工挣钱养活自己。”
拿到补充证据,常亚科到看守所提审了李军。李军一会儿说自己没向张丽要钱,只想收养小云,一会儿又说张丽借钱不还,他只想吓唬她让她还钱。
开庭时,李军辩解自己不是绑架,只是觉得小云可爱,想自己抚养,自己这样做是因为张丽曾骗过自己的钱,一时气不过才突生歹念。
常亚科当庭指出:“无论李军逼张丽还钱的理由是否成立,均不会改变本案绑架罪的定性。至于他说想收养小云,纯属无稽之谈。小云父母双全,本非孤儿,何来‘收养’一说?李军是一名腿脚不便的残疾人,他带着小云辗转奔波,欺骗恐吓。这些细节辅以全案证据,足以证实其行为构成绑架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军辩解其曾被张丽骗过一事,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即使客观上存在被骗事实,也不影响绑架罪成立。2016年9月,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万元。